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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禁捕幼鱼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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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4
第2版()
专栏:农村杂谈

从禁捕幼鱼说起
丁钊
报载,渔产区群众抗议滥捕幼鱼之声不绝。我在舟山群岛就常常听到基层干部和渔民的这种呼声。
他们说:现在最难对付的是国营水产公司的渔轮。
国家早已规定了禁渔期、禁渔线、禁渔区,严禁滥捕幼鱼。然而,违禁者至今有之,而且禁而又违,禁而不绝。尤其是国营渔轮,有的知法犯法,无视禁令,经常闯入舟山海域,捕走大量幼鱼,当地的渔政船往往奈何他们不得。
他们的腰杆为什么这样硬呢?就是因为他们依恃“国营”这块牌子,背后有各级“靠山”。据说,渔区群众要求国营渔轮带头执法,水产公司上级的有些领导人却不表态、不制止,这些国营渔轮便更有恃无恐了。
之所以不表态、不制止者,是怕自己属下的企业完不成计划,怕赔本,怕发不出工资,怕……。怕这怕那,唯独不怕犯法,不怕损害国家整体利益,不怕广大群众受害。他们远不如集体渔业奉公守法,也不如集体渔业经营有方。这样的国营企业,其优越性何在?!
这里就涉及全民与集体的关系。在我们国家里,两种所有制并存,两者之间就有竞争。谁优谁劣,应该通过竞争来表现。拿渔业来说,全民所有制的渔业优,还是集体所有制的渔业优,不但要看谁捕鱼多,更重要的是,要看谁是在服从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捕鱼多,还要看谁经营管理好,生产成本低,劳动效率高。
如果你在这样的竞争中败下阵来,完不成计划,发不出工资,你就得好好想想了。这说明全民所有制固然优越,然而你那个国营企业不争气,并不优越,比集体所有制还差劲得多。
怎么办呢?停业整顿,在整顿中找出路。依恃国营这块金字招牌,横行不法,那可不行!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国营渔轮带头依法捕鱼,能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经营管理又好,生产成本又低,劳动效率又高,这样的范例也是不少的。这里面还是有个竞争问题。全民与集体之间有竞争,全民内部也有竞争,要促进这种竞争。
有竞争,才能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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