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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委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尊重实际支持社队搞好生产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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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5
第1版()
专栏:

洛阳地委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尊重实际支持社队搞好生产责任制
本报讯 新闻研究生戴松成、通讯员王子厚报道:两年来,河南省洛阳地区农村坚持推行生产责任制,带来蓬勃生气。1979年全区粮食、棉花、油料分别比1978年增产11.5%、8.7%和130%。粮食和油料都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洛阳地委在总结一年多来推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时,突出感到,坚持调查研究,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和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执行政策才能避免一阵风,一面倒和一刀切,农业的发展才有希望。
去年春天,本报发表了一封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语,(去年3月15日本报刊登了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来信,并加了编者按语。实践证明按语的意见是错误的。本报在去年3月30日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来信的按语中,以及后来的有关农业生产的评论中,纠正了这个错误——编者)批评洛阳地区实行责任制破坏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社会上也有议论,指责生产责任制方向错了。面对压力,洛阳地委没有匆匆忙忙去搞“纠偏”。他们组织地、县委主要干部,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联系解放以后本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多次反复,对照三中全会有关指示,进行了讨论。调查情况表明,大多数生产队实行的责任制,有的是联产到组,有的是小段包工,有的是“五定一奖”,都是在生产队“四统一”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违背中央精神。凡是责任制落实的地方,社员“人人都忙,农活质量高,进度快”。因此,地委一面发动和依靠群众宣传中央政策,批极左,肃流毒,划清前进和倒退的界限,所有制和劳动组织形式的界限,大包干和资本主义的界限,先富起来和两极分化的界限;一面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用典型示范的办法,把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全区普遍推开。到去年年底,全区有94%的生产队都实行了责任制。
在推行责任制的过程中,地、县、社有的干部对一些责任制的形式产生了不同的认识,赞成哪一种形式的就积极推广支持,不赞成的就限制、指责。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地委于去年下半年又对81个公社,2,100个生产队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作了细致调查。大量事实证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各有千秋。实行哪一种,都要根据客观实际进行选择,不能在一个地方只允许搞一种,不要绝对化。地委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是要多去总结实际经验,进行分类指导。
洛阳地委通过总结责任制经验,强调在落实经济政策、执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时,一定要多为农民着想,把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对当前已经建立的、适合各地情况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采取稳定的方针,使之逐步完善和提高,切忌乱纠乱变,失信于群众。同时,要学会用经济的办法来管理农业经济,要十分讲究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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