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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生活·人的尊严及其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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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5
第8版()
专栏:

物质生活·人的尊严及其他
梁信
最近看到一则外国电讯说:“中国人代会提出停止‘优待’外国人”。我以为这是外国朋友的误解,我更恐我的本国同志也误解。
是否可如是看?所谓“优待”云云,是由对照得来的:即某些中国人虐待(或歧视)同胞和某些为外国人服务的中国人的奴颜婢膝对照而来。
以虐待他人、特别是虐待弱者为乐,中国似无此传统。但到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虐待人成了“革命行动”,可就培养出很多这类“人才”来了。听说,北京的一服务员骂死了一位老人,上海的两中年男子气死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教师,就是这“大革命”的后遗症。
这是称之谓“对照”的一面。
另一面姑称之为“虐待同胞”。举两个例子:5年前我乘火车赴京。因为餐车要为两个年青的外国人开饭,使我们这些坐软卧的20多位中国同胞(有些是上了年纪的老同志),饿了几个钟头,几乎吃不上饭。今年,我在北京下榻于民族饭店。但我只能吃每份8分至2角钱的菜。好点的,没有,对中国人没有。隔壁的外宾餐厅,则“陆海空”并陈。于是去一箭之遥的民族文化宫院内散步。那里是所谓公共场所。但到了门口,一位解放军战士挡驾,说:“不能进去”。我问:“为什么?” 答曰:“里边有外宾。”我这才注意到:“里边”有“外宾”数人,而铁门外边,一堆堆、一群群,或站或蹲着可怜的“内宾”!
然而这两方面,对外国人的奴颜婢膝,与对自己同志的虐待与歧视,对照起来,可也够鲜明、太强烈了!
所以问题的焦点不在于“优待”。
那么怎么办才好呢?我以为可以看看外国人怎样对待“外宾”和怎样对待他们本国的人。参考参考也好。
对于外国,我所知甚少,我只去过日本。在日本,我和我的同胞是外国人,和我们同行的也有日本朋友。但我们所到之处,上自首相,下至任何一位服务员,并不因为我们是外国人就特别客气,也并不因为和我们同行的日本人是他们的同胞,就不客气。而是一样“优待”(如果可用“优待”而言之),一视同仁。一样的不卑不亢,一样的彬彬有礼。而且已成习惯,自自然然。
社会生产力高度的发展,才能造就有高度文化的国民。取消“优待”,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一来,结果水落石出,都降到虐待的水平上。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取消奴颜婢膝,同时取消虐待;我“优待”人,人“优待”我,是谓之“平待”。“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是对外而言;对内,则希望我民族待我以平等。
根治之道,还是发展生产力。直接要办的,是改善生活状况与劳动条件。所谓改善,只是要求改善那些长年累月实在难以克服的困苦。物质的力量需用物质的力量战胜。以“供不应求”编织成的粗糙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遮羞布,是遮不住羞的。坦率地承认自己的不足,一可提高民族威望,二可激起全民奋起直追的热情。正直的人,谁都知道:要提高国民收入,使大多数人富裕起来,还得中国人铺下身子自己干。天上不掉馅饼。中华民族能有今天,即还能有勒紧腰带进行四化建设的今天,乃百年奋斗之结果。曲折的历史,深重的灾难,使人们懂得了:不仅在列强面前要流血而争民族尊严,民族内部更要自尊自重。祖国如母亲,生了十亿儿女,不能因其多,就视如粪土。而且还要明白:任何一个儿童,除需温饱之外,还有他的自尊心。林彪、江青、康生一伙,视几千年历史如玩物,拿8亿人民当畜牲,流毒深远!因此不恢复人的尊严,“四化”难以建成。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的决议与各位代表的发言带来了新的希望。这希望有如我1949年在行军途中听到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一瞬间那样的强烈!不管历史的进程有多么曲折,它带着多少痛苦和血污,我中华民族以其尊严、以其成就,立于世界之林,有望了!而有形与无形的奴颜婢膝的事物,将成为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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