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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农业生产注意实际效果 国家计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牲畜存栏头数、粮食耕地亩产不再作为考核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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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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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考核农业生产注意实际效果
国家计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牲畜存栏头数、粮食耕地亩产不再作为考核指标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最近国家计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文件,通知各地在计划、统计工作中,衡量农业生产成果,不再用“牲畜年末存栏头数”和“粮食耕地亩产量”作为考核指标。
通知中指出,长期以来,在计划统计工作中,偏重使用牲畜“年末存栏头数”和“粮食耕地亩产量”作为衡量畜牧业发展和粮食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采用这两个指标考核牲畜和粮食生产发展状况,带来了不少弊病。许多地方为了片面追求牲畜的年末存栏头数,往往不注意加速畜群的周转和出栏率、出肉率的提高,降低了畜牧业生产的实际经济效果。不少地方和社队为了使粮食产量“上纲要”、“超纲要”,搞所谓“帮忙田”,甚至采取少报耕地面积、“压亩上纲”等手段骗取荣誉,严重影响耕地面积数字的准确性。
通知中指出,考核总结农业生产,一定要注意它的实际效果。衡量粮食生产好坏,主要看总产量、商品量和每人平均产量及消费量是否增加,生产成本是否降低,粮农的收入是否上升;衡量畜牧业生产好坏,主要看畜产品的多少和成本的高低,看牧民的收入是否上升。具体到畜产品的指标,还应当根据不同牲畜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要求。
通知中说,牲畜“年末存栏头数”和“粮食耕地亩产量”不再用作考核指标,但在农业统计报表中仍然要保留这两个指标,“牲畜存栏头数”,6月末和年末分别统计一次;“粮食耕地亩产量”改由省以上统计和农业部门填报,作为研究畜牧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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