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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儿子犯罪严重违犯党纪国法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黄荫初包庇儿子非法偷换港币高价出售。倒卖黄金牟取暴利。有关部门对此事正在调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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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8
第4版()
专栏:

包庇儿子犯罪严重违犯党纪国法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黄荫初包庇儿子非法偷换港币高价出售。倒卖黄金牟取暴利。有关部门对此事正在调查处理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黄荫初,包庇儿子黄伯强利用当外币兑换员之便,偷换港币八万六千六百多元,在社会上高价出售,并炒买炒卖黄金,牟取暴利。黄伯强的犯罪活动败露后,当公安人员前往他家搜查赃款赃物时,当场在黄荫初同志住房搜出一批赃款和用非法手段获利买来的一些赃物,如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手表,以及红参、天麻等一批贵重药材。但是,直到目前为止,黄荫初同志还不承认有纵容包庇儿子犯罪的行为,而是以“这是一种偶合”来辩解!
这真的是“一种偶合”吗?不妨来看看事实真相吧!
黄伯强原是在九佛农场务农的下乡知识青年。1978年,黄荫初同志用“走后门”的办法,把儿子弄到清远县农科所,1979年3月,又把他从清远调到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安排在广州火车站外币兑换科当外币兑换员。于是,黄伯强便利用新单位制度不严之机偷换港币,经常把人民币带在身上,乘人不觉,把兑换到的港币塞进自己袖套里,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人民币充数。就这样,在4个月的时间里,他就非法兑换了港币八万六千六百多元,并交给他的同案人拿到社会上高价卖出,从中获取暴利。此后,他胃口越来越大,已经不满足于非法兑换港币了,就进行炒买炒卖金戒指、金项链等违法勾当。黄荫初同志对于儿子的这些非法活动,是不会不知道的。因为这段时期,黄伯强的经济生活极为反常。他每月的工资、奖金一共只有四十多元,但平时却过滤嘴香烟不离口,杂食不离手,经常在外面上馆子,并且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给家里买了大批贵重物资。有段时间,黄伯强用5,000元港币买了一部摩托车,经常带着女朋友骑车出入,黄荫初同志是亲眼看到这一切的。后来,黄伯强把这部摩托车转手卖掉了,黄荫初同志便要他将1,100元交其母亲存放起来。今年3月,黄伯强的同案人被广州市公安局拘留,黄荫初同志知道这个消息后,十分紧张,到处为黄伯强的同案人说情,鸣冤叫屈,帮他开脱罪责,妄图使他获得释放,以掩盖自己儿子的犯罪行为。当他的这一企图没法得逞时,他便不顾组织原则,竟然没有经过分行党组讨论,也没有和任何党组成员打招呼,就独自决定送黄伯强到青岛学习电子计算机技术,目的是要避过“风头”。但是,尽管黄荫初同志绞尽心思,也没法使黄伯强逃脱人民法网。今年5月间,黄伯强终于在青岛被逮捕归案了。他被拘留审查后,广州市公安局即派人到黄荫初同志家里查赃、收赃。黄荫初同志在证据面前,当场交出赃款赃物就有:人民币1,100元,港币200元,以及黄伯强用赃款买的20英寸台式彩色电视机一部、白鹅牌洗衣机一部、双环牌自动调温电熨斗一个、英纳格牌金色女装手表一块、其他牌子手表若干块,还有红参、天麻等贵重药材一批。当时,这些赃款赃物,全部是在黄荫初同志的住房里拿出来的。事实是最好的证明,这怎么能说是“偶合”呢?为严肃党的纪律,有关部门对此事正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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