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一声响亮的警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8
第4版()
专栏:

一声响亮的警钟
本报讯 《南方日报》10月23日发表了《一声响亮的警钟》的评论员文章,摘要如下: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黄荫初包庇儿子偷换港币一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我们今天公开加以揭露,是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它当作一声响亮的警钟,从反面受到教育。
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如何对待自己的子女,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许多同志认真教育、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一旦发现子女有错误思想和行为,就循循善诱,使之迅速改正。有的同志发现子女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了刑律,就把子女送去伏罪受刑,使子女得到挽救。这些做法都是正确的,应当提倡的。但是,黄荫初同志却不是这样,他对儿子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姑息迁就,甚至袒护包庇,结果害了儿子,害了自己。
黄荫初同志的儿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从偷换港币高价出售,牟取暴利来购买进口的现代化生活用具供自己和家人享受开始的,而黄荫初同志对于这种享受竟安之若素,这件事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随着对外经济往来的增多,资产阶级思想会腐蚀我们的一些意志薄弱者。要防止被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主要在于加强教育。对于那些有一般错误和缺点的同志,应当教育他们自觉改正,改了就好。但是,对于极少数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必须严肃处理。不论地位多高,都不能例外。我们一定要提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搞“官官相卫”、“刑不上大夫”那一套封建恶习。对于子女,也是这样,不论是谁的子女,如果犯了罪,都要绳之以法。
我们认为,要防止被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没有决心,没有具体办法;对违法乱纪分子,特别是公职人员、干部子女,不严肃地加以处理,是不会有效果的。因此,党和政府责令黄荫初同志彻底交代自己的问题,按照党纪国法给予处理,这是完全应该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