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东霸天”为何能逍遥法外 上海市南汇县群众指责县委领导人纵容和包庇坏干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9
第3版()
专栏:

“东霸天”为何能逍遥法外
上海市南汇县群众指责县委领导人纵容和包庇坏干部
编者按:靠“造反”起家的俞秀中,品质恶劣,作恶多端,民愤很大,却长期没有受到应得的惩处,这究竟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南汇县委的主要领导人从派性出发,进行纵容和包庇。群众对他们早已恨之入骨,曾多次写信揭发,但始终得不到处理,甚至受到打击报复。
事实再次说明,凡是派性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就会不纯,坏人就能逍遥法外,群众建设四化的积极性就受到极大的压抑。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各级党委一定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不应该让这样的人进领导班子,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来。”
本报讯 上海市南汇县新港公社党委书记俞秀中利用职权奸污女青年一案,引起南汇县人民的强烈反应。人们揭露俞秀中的罪行,同时指责县委领导人纵容和包庇坏干部的错误。
俞秀中自1979年2月到任以后,不过一年多时间,被他奸污的女青年,已经查明的有4名,其中一名是现役军人的未婚妻。他利用这些女青年进社办企业或调动工作的要求,不择手段强行奸污,情节极为恶劣。此外,他还利用招工、上调或迁移户口等机会,接受和勒索手表、电子计算器等各种贵重礼品,并鲸吞公物,营私舞弊,在生产上则弄虚作假,虚报产量,欺骗上级。
俞秀中原是万祥公社机关干部,1953年参加工作,1956年入党。“文化大革命”中是“县、社机关造反总部”负责人之一。1972年到1978年任东海公社党委副书记时,俞秀中就敲诈勒索,鱼肉百姓,为所欲为,被群众称为“东霸天”。几年中,他不付钱或少付钱拿吃内河水产大队鱼虾约一千多斤,拿吃公社冷库副食品约九百多斤,并非法占用公家木材为自己做家具和为亲戚盖房。他还任意向群众索要贵重物品,如向插队青年强索半导体收音机、手表等,分文不付。
“东霸天”如此作恶多端为何不作处理,反而从东海公社党委副书记升为新港公社党委书记?据群众揭发,根子在南汇县委主要领导人身上。俞秀中自己也对人说过:“有人想整我,哼!我上面有人支持,还不是升了官!”
俞秀中在东海公社的所作所为,县委领导人是清楚的。1978年整党整风办公室在东海公社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充分揭露了俞秀中的问题。但县委领导人把这份材料扣压下来,事后还批评负责调查写材料的工作组组长说:“我们对你是有想法的,叫你搞的人你不搞,反过来搞了另外的人(指俞),你到底是工作问题还是路线问题?”不久,县委准备把俞秀中提升为县农业局副局长,后来因反对之声不少,又把他调到新港公社当党委书记。俞秀中到新港公社后,县委领导人多次表扬他。新港公社社员给《解放日报》写信,揭发俞秀中专横跋扈、强迫命令、违反农村政策等问题,《解放日报》派记者调查后,在报上进行了批评,县委领导人却指使县广播站连续三天大肆宣扬新港公社的“先进事迹”,为俞秀中撑腰。俞秀中在新港公社干的坏事,群众多次写信揭发,但县委领导不问不闻,直到奸污女青年案被群众揭露,才被迫进行处理。但至今县委某些领导人对他还是心慈手软。
南汇县主要领导人为什么要纵容和包庇俞秀中?据大量群众来信揭露,是派性在作怪。在南汇县,象俞秀中这样的坏干部并非一两个。县委主要领导人在干部路线上用人唯亲,一再提拔和重用问题比较严重但与自己同一派的干部,并极力包庇这些干部的错误。
这个县的一些领导人利用职权搞特殊化、违反财经纪律、大吃大喝等问题也很严重。群众揭露了这些问题,他们竟不顾党纪国法,打击报复。今年3月份,有个社员写了两封信,批评县委主要领导人党风不正。管政法的一位县委副书记将来信批给县公安局,将这个社员非法拘捕,硬说他犯了所谓“恐吓罪”。这些事都受到市委严厉批评。
目前,俞秀中一案正在由有关部门积极查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