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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公营企业资产中的登记作价和汇总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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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4
第5版()
专栏:

  清理公营企业资产中的登记作价和汇总问题
余啸谷
公营企业资产清理工作,除一般必须的组织领导工作外,“登记”、“作价”、“汇总”等几项工作,都是重要环节。这些工作做得好坏的程度,严重地影响着整个工作的效果。本文所述,是东北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工作摸索过程中所得到的点滴经验,加整理,提供参考。
第一、资产登记问题
东北公营企业资产庞大而复杂,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的种类繁多。尤以生产设备方面,在多年战争环境中,搬移与遭受破坏关系,耗损情况,更形复杂(如有不少机器是修理拼凑起来的,或者使用已超过理论上规定的年龄,或者不知耐用程度与已用年限等)。在资产清理工作开始时,因各级领导机关大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对各种资产登记之目的与内容,事先缺少适当的规定,致登记结果,到处存在着不详尽、不具体、不统一的严重现象。例如:以电动机而论,类型,高压低压,极数,马力,出产地等都有区别,以东北现在情况来说,大小差异有一百多种类以上,如加上各种不同种类中的不同可用年限,区别就更多,而这些区分,都决定其资产价值与生产能力的差异,但各企业登记时,多数仅是简单的登记“电动机若干台”,作得较好的,也仅区分不同马力,或说明出产地而已。对建筑物的登记,也多未具体区分建筑物的性质(如钢骨水泥造,砖瓦造,木造,铁造等)、用途(如工场、仓库、宿舍、办公室等)、可用年限(一般耐用年限、已用年数、尚可使用年限)、数量(有的虽有数量,但计算单位不一致,如有立方米,平方米,间,幢等)。只简单的登记房屋若干幢,若干间,或若干立方米,或虽区分了建筑物性质,但对同类中之不同等级(如同样是钢骨水泥造,但好坏等级相差仍很大),一般均无区分。又如,因无统一规定或负责登记工作人员对资产不熟识,致同一样的资产,在不同的企业,登记成各种不同的名称等。这些偏差,造成“作价”、“汇总”、“审核”工作上的很大困难,领导上也无法从清理工作的结果达到了解与掌握企业资产的全貌。因此我们认为在开始清理工作之前,对资产登记这一项工作,须有如下几项主要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就一般企业来说,固定资产在全部资产中占很大的比重(根据东北公营企业资产清理的初步总结,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这些资产,又是较大宗的和复杂的,因此清理登记时采用详细“登记卡片”是很必要的。登记卡片的目的,是把领导上要求各种资产登记的目的和内容制成表式,使下面登记各项资产时有所遵循,同时,对今后企业资产管理的经常工作上更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企业资产的不同,“登记卡片”不可能完全统一,一般的由各专业领导机关统一规定合乎本系统资产情况的“登记卡片”较为合适(如纺织厂由纺织管理局,煤矿由煤矿管理局,铁路系统由铁路总局制定这种卡片)。
2、某些资产,如不可能或不须要登记卡片者,(如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中之低价资产)也必须规定适当表格或具体指示,使登记时尽量达到具体与统一。此种资产的登记内容一般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计算单位(如建筑物,一般的应以平方米作计算单位为合适,不能笼统以栋、间计算)、单价、资产来源(接收或自购等)、使用和备用或代保管的区分等,如属固定资产,并应表明耗损程度(耐用年限、已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如有产权纠葛者,应表明产权关系等。
3、由于公营企业资产庞大,而清理登记工作绝大部分必须在生产进行中进行,故清理登记时,对于生产中的原材料,产品等周转中的资产,必须争取高度地全面地同时进行,对运输中的货物与对外债权债务,均须定出周密的补登与结算办法。固定资产或备用资产(如独立保存,非清理中随时使用之物资),如人力不及,当可有步骤分批清理登记,但也以不使时间拖延过长为宜,否则容易产生登记时遗漏或重复的毛病。
4、在资产清理登记过程中(最好是开始清理之前),应即准备全面和周密的资产保管、收发、会计制度,使清理登记后之资产变化,能及时而正确的表现,使一时的清理工作与经常的管理工作结合。
5、由于资产的复杂,或资产档案材料的不全,或经管人员离职、新管人员对资产不熟,清理登记中,可能发生对某些资产不明白的情况。对这种情况发生时,一定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懂就是不懂,不要假定、杜撰、不要以为大概是什么就登记为什么(东北资产清理中,这种现象是发生过的),一定要想办法鉴别,弄清楚后再正式登记,以免混淆资产真貌。
第二、资产作价问题
东北国营企业资产清理中,作价问题是一个比较难以适当解决的,主要由于生产设备耗损情况的复杂,许多资产当地缺乏市价,或虽有市价而不尽合理。因此为达到比较准确的作价,必须适当解决作价根据与作价方法两个问题:
1、作价根据,一般的依照或参考当地市价;当地无市价者依照或参考国内其他主要市场价格,或按原始价格(如房屋指建筑时之价格)求现值,或参考新制价值计算等方法;对于已有耗损的旧资产,主要为机器房屋等生产设备,均须除去其耗损部分之价值。但因这些根据多少都含有假定与不尽合理的因素,故准确程度仍有问题。
2、适当的作价方法,可以弥补作价根据上不尽准确的缺憾。所以对作价方法问题,应予重视。据摸索中的初步经验,比较有效的方法,是编制一定范围的统一价格标准,或由一定范围领导部门统一作价,这样可以获致下列一些效用:(甲)编制统一价格标准或统一作价,都必然是事前集中各方材料和意见的加工整理工作,因而可能从集中整理中减少偏差,增加准确程度。(乙)使作价达到一致,或比较一致,减免过分悬殊。东北国营企业资产清理中,曾因各自估价的结果,发生同一样资产作价相差几倍以至十几倍的例子很多。(丙)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东北资产清理中,也曾因各自作价结果的偏差,重新翻工,一个厂矿浪费几十人,成月时间,几亿元价值的纸张等例子很多。统一价格的编制方法,一般地按不同企业自下而上,逐级审查汇编。对产品规格,应尽量求得具体详尽为宜。
统一作价的方法,是作为不可能编制统一价格材料时的补助方法,也只限用于同一系统的共同资产上,如东北铁路总局,资产清理时,流动资产方面已有统一价格,固定资产方面则未制定统一价格,故该局规定:流动资产方面由各单位负责清理、登记、并按统一价格作价,固定资产方面,各单位仅负责清理、登记,由总局抽调各级有关人员集中研究,统一作价。又如煤矿系统,各矿中共同性的主要资产,可由煤矿管理局抽调各矿有关人员统一作价。
第三、汇总问题
清理登记材料的汇总工作如未做好,也将严重的影响领导上对清理作价等的审核,与对资产实况的了解和掌握。故应注意下列两点:
1、事前应有一定范围的统一资产(会计)科目,与汇总表格,使之适当表现不同的资产项目和内容。汇总表格的规定,不宜太简单,例如东北铁路总局第一次的汇总表格,机车一项,仅表现机车若干台,价格若干元。这样使领导上,即无法了解资产详况,对估价审核也缺乏根据。一般地说,汇总表格,应能表现出不同的资产性质(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生产资产与非生产资产、使用中资产与备用或代保管资产等)、名称、规格(应详尽具体)、耐用年限与可用程度(指固定资产或其他旧资产方面)、数量、单价等。
2、除基层资产清理单位,均需根据资产清理登记之材料(如登记卡片)编制表报外,各级领导单位,是否须加汇总,应视企业性质具体规定,如铁路系统,虽分支单位层级很多,但资产性质,项目相同,故应逐级(至总局)汇编,使之不仅有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资产材料,并有集中表现整个铁路系统资产状况的材料,使领导上易于了解与掌握。反之,如工业、商业系统,生产与资产综合性大,则不可能或不需要由工业部,商业部汇总,而由部属之专业局或公司汇总即可。特殊或规模大的厂矿,或可不加汇总,使其独立表现更好。
公营企业资产清理工作,虽然是一件新而复杂的工作,但如有了正确的组织领导,以及登记、作价、汇总几项实际工作能适当处理,那末顺利完成任务,收获一定成果仍不是很困难的。但是希望在一次清理工作中,达到清点绝对彻底和作价完全准确,是不可能的。对于这种一时未能准确完成之清理估价工作,应该在资产清理后经常的管理工作中随时研究与补正。因此,重复提出,在清理工作之前或过程中即准备好具体和周密的资产管理制度,使清理后资产之变化能及时而正确的表现,一时的清理工作与经常的管理工作密切结合的办法,应很好重视和切实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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