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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要坚持自己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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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30
第1版()
专栏:来信

党员要坚持自己的权利
青年党员陈爱武顶住各种压力,坚持共产党员的权利,大胆揭发商业部长的不正之风,维护了党的威信。这件事做得好。
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因为党员在党组织内是平起平坐的,享有一样的权利,不存在什么“特殊党员”,党组织也不分什么“中央”党、“地方”党。发生在党员特别是负责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都是党的耻辱,每个党员、任何一个党组织都有权利揭露、批评。
然而,十年浩劫把党的这一条规矩破坏了。身居商业部长的共产党员在饭庄搞不正之风,饭庄的党支部“管不了”,市服务局的同志说“不好办”,市委大楼里“没有人捅破窗户纸”,一句话,地方的党组织和党员“管不了”在上级部门工作的党员。这种党内生活不正常的现象无论如何不能让它再继续下去了。因此,需要陈爱武同志那种无所畏惧,同不正之风作顽强斗争的精神。
安东 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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