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尽快解决钢窗生产中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30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尽快解决钢窗生产中的一些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建设所需要的木材一直供应不足。随着基本建设的不断发展,木材的供需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今年分配给基建的木材,只能满足实际需要的70%左右。尤其严重的是适合做门窗的树材种在逐年下降。1980年较之1979年,全国红松、白松、杉木的分配,分别减少12.5%、10%和48%,使基建用材更为紧张。由于木材生产的特殊条件,这种供需矛盾的状况,在今后若干年内不会有大的改善。因此,在基本建设中如何以钢代木,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逐步取消木窗,争取大部分甚至全部用钢窗代替,是基本建设中以钢代木节约木材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两年,国家每年竣工的建筑面积都在1.2亿平方米左右,如果争取80%左右的窗户都以钢代木,则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木材约130万立方米。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
许多地方为了适应基本建设以钢代木的需要,纷纷办起了钢窗厂,为发展钢窗、缓和国家木材供应紧张状况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使钢窗生产能够健康、持久地发展,还需要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采取经济办法,积极扩大钢窗料的生产。由于以钢代木的迅速推广,对钢窗的需要量越来越大,但钢窗料生产目前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据了解,这几年国家计划分配的实心钢窗料,仅为社会需要量的三分之一。空腹钢窗料也供应不足。钢窗料不足,有多方面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价格偏低。一吨小型线材和角钢出厂价平均640元,而一吨钢窗料出厂价平均也只650元。钢窗料生产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费时、费工,因此,一般钢厂都不愿意生产。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应当适当调整钢窗料的价格,调动钢厂生产钢窗料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钢窗产品的统一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使钢窗的质量不断提高。各地生产的钢窗,技术水平相差悬殊,工料消耗和售价也很不相同。因此,有关领导部门,应就钢窗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问题,组织建筑科研单位进行研究,统一制定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便生产厂有章可循,使用单位也便于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国家委托钢窗加工,要坚持择优订货、择优生产的原则,保护竞争,充分发挥那些产量高、质量好、消耗低、价格便宜的钢窗厂的优势,逐步淘汰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使钢窗的质量不断提高。
三,生产厂点,不宜过于集中,一定要根据本地区中长期计划和基本建设的需要作适当的安排。目前,有些地区盲目建厂,以致生产任务不足,造成国家资金和设备的浪费,应当加以解决。
四,改革钢窗供料体制。制作钢窗用的钢材,本来应当分配给钢窗厂,但现行材料分配制度,却把钢材分散供应给千家万户的建设单位,再由建设单位找厂加工。这就把本来集中的物资分散使用,增加了周转环节,使物资供应更加紧张。上海市物资部门目前开始对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体制进行改革,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他们把钢窗料直接集中分配给生产条件较好的钢窗厂,委托加工钢窗,然后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分配,用户凭票证就近向指定的钢窗厂订购钢窗。这样,钢窗厂可均衡组织生产,产品质量好,工料消耗低,价格相对便宜;建设单位也用不着分散备料,求厂加工。各地物资部门,也可以创造条件,成立钢窗公司,使钢窗的生产、供应商品化。 晃玉 锐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