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阅读
  • 0回复

把坚持派性的领导人撤下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1
第3版()
专栏:短评

把坚持派性的领导人撤下来
杭州轴承厂领导干部鲍岩象等人,顽固坚持派性,拒不落实党的政策,庇护、重用帮派人物,被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对一切坚持派性、累教不改的领导干部,都应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把他们统统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
领导干部闹派性而又坚持不改,危害是非常大的。哪里有这样的干部掌权,哪里的派性问题就不能解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贯彻执行。在这样的地方和单位,帮派残余势力和歪风邪气得到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受到压抑,落实人的政策、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处理违纪案件等,都会受到派性干扰而搞不好。这样的干部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的执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指望他们带领群众把现代化建设搞好,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在领导岗位上多呆一天,党和人民就多受害一天,四化建设就多受一天损失。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
粉碎“四人帮”以来,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全党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又把它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到全党面前。《准则》明确指出:“派性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搞小派别,结帮营私,是剥削阶级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是封建阶级和小生产者的行帮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做为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大公无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四化大业为重,而不应以私人关系和个人得失为重。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人民群众的团结,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四化建设顺利进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