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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容许搞这样的“生财之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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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2
第3版()
专栏:调查汇报

绝不容许搞这样的“生财之道”!
浙江省平阳县山门日用制品厂制作“从我做起”胸章,并向21个省的县、市委组织部门发函,要求人家报告党员数字,订购胸章。我们认为,用这种办法搞“生财之道”,是违法的行为,要求追查责任。
 一读者
根据读者反映,我们已就此事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
我省平阳县山门日用制品厂,是一个小集体企业,有职工33人,因亏本已停产两年多。今年7月,温州市郭溪公社郭一农机厂业务员林剑影写信给该厂厂长周上客,要求到该厂工作。林剑影调来该厂后提出:制作“从我做起”胸章可以赚一笔大钱,并要求立即着手,先向各省的县、市组织部门发出业务信件。周上客表示同意。由林起草了信稿,内称:“我厂受上级组织的委托,制造‘从我做起’胸章,发至各级党组织转发至基层支部。”规定“由县、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基层支部(部队由师政治部组织科统一发放至连队支部)”,“仅供党员同志佩戴。”周上客看后,只说口气大了些,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在管理人员会议上读了一遍,大家同意,周即批准印发,并伪造中转(80)1150号的发文号码,邮寄给河北、黑龙江、四川、内蒙古、广东等21个省、区的县、市委组织部、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和这些省的军区政治部,共2,085个单位。
平阳县山门日用制品厂,自称受上级组织委托制造胸章,纯属欺骗。据查,没有任何上级党组织委托他们制造这种胸章。直至我们派人去平阳调查时,县委才知道此事。县委认为这是一种政治性诈骗行为,已责成该厂立即停止制作,向原受信单位澄清事实,承认错误,表示道歉;并决定对有关人员作如下处理:
责成厂长周上客作检查,视检查态度,再考虑给予处分。
区手工业办事处主任周月楼,在周上客向他请示时态度暖昧,又不审查有关函件内容,亦应检讨,吸取教训。
厂业务员林剑影是这一事件的策划者和经办人,“受上级组织委托”的谎言和假文号均系他一手捏造。林剑影在历史上曾参加过反革命组织,伪造过印章,并贪污冒领过公款和私人汇款等,先后被判处管制和徒刑。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私制印章,伪造发票,冒领汇款400多元,系一惯犯。决定由司法部门查清全部事实,依法处理。
县委还决定将这一事件的处理情况通报全县,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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