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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尽周折木材难卖 抽捐纳税所得无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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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2
第3版()
专栏:心里话

费尽周折木材难卖
抽捐纳税所得无几
去年县里分配给富罗公社的木材任务已完成9,200立方米,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公社可自行处理5%,即460立方米。公社把松木材加工成木板,以190元一立方米的价钱与湖北省天门县订了200立方米的合同。今年5月,公社写了报告,县计委、林业局、社队企业局盖了章,又到梧州地区计委、林业局、社队企业局盖了三个公章,又千里迢迢来到自治区首府南宁。区社队企业局同意了,叫找林业局,林业局口头同意,叫到区协作办公室办手续。协作办的同志说是价格太便宜,不批。公社的人说:我们山区运输不方便,在产地交货,这个价可以了。协作办的人说:不行就是不行。8月份,公社又与河南省安阳市工业机械局订合同,将这批木材从富罗运到桂林交货,每立方米265元。又按上面程序周折了一番,来到南宁市,找到区协作办。区协作办的人说:不行了,没有指标啦。第二天,公社的人在熟人指点下,带了点黄姚豆豉、糖果、饼干找到区协作办一个姓黄的同志家。黄同志看了合同后说:按规定扣10—20%作区协作办手续费,你们是山区,就扣30元算了。不过合同无效,得由我们来定,等我们定了后,再通知你们生产。公社的人说,已经生产了。黄同志说,不行,按我刚才说的办。
富罗公社的同志算了算账:265元一立方,扣区协作办30元;富罗至桂林310公里运费60元;育林基金11.55元;原木税8.25元;产品税3%,7.95元;县社队企业局抽2%,5.30元;包装、装卸费6.60元;杂费5%,13.25元;解板工15元,总共要扣除157.9元;剩下的107.1元,还要支付在桂林堆放板材的地租。
让山区人民多得点实惠吧!广西昭平县农办 何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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