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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纪委提出贯彻《准则》五条意见 强调高级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模范地遵纪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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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4
第4版()
专栏:

解放军纪委提出贯彻《准则》五条意见
强调高级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模范地遵纪守法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检查委员会10月中旬发出文件,提出了五条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意见,要求各级加强领导,逐级抓紧,并且要求领导干部身体力行。
这五条意见是:(一)继续深入进行《准则》的学习和教育;(二)要扎扎实实地照《准则》去做;(三)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准则》;(四)同违反《准则》的各种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五)纪委要把监督、保证《准则》的贯彻执行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
文件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不是带头执行《准则》,模范地遵纪守法,直接关系到党和军队的威信,关系到群众对实现《准则》、端正党风的信心。各级领导干部要看到自身的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是要群众做的,自己应首先做到。对涉及到老首长、老战友及自己亲属子女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文件强调指出,领导干部对待亲属子女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应当严格管教自己的子女,使他们树立坚强的法纪观念和政策观念,树立革命人生观,决不能放纵。
对于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子女,应坚决拥护和支持有关部门对他们的正确处理。如发现有包庇纵容子女违法乱纪,并利用职权进行袒护者,应以纪律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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