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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所有制与劳动经营形式混为一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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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4
第5版()
专栏:

不能把所有制与劳动经营形式混为一谈
徐元俊 韩福才
党中央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经济结构进行改革,采取多种灵活的经济措施,使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了新气象。这些新气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城乡的工、农、商企业里,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许多企业打破了旧的行业和旧的分工界限,开始组成各种形式的联营、合营、兼营;一些国营企业开始试行自负盈亏,城镇的集体企业实行变共负盈亏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在农村,一些地方实行了各种形式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专业户,如养猪户、养羊户,等等。所有这些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的变化,对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而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
但是,由于多年来极左路线的影响,对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从理论上宣传不够及时,在一部分人中引起了一些思想问题。他们认为这样搞是倒退,会影响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会偏离社会主义道路。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个问题: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同所有制究竟是什么关系?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的变化会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会不会倒退到资本主义去?我们认为,目前在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上出现的种种变化,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更不会影响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虽然同所有制的性质有联系,但它们毕竟是两码事。我们所说的联系,一是指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而生产力的状况同样会对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二是指在不同的所有制关系下,相同的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所体现的劳动的性质却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不管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怎样变化,劳动总是体现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都不带有剥削的性质。我们说它们是两码事,是因为它们的内容不同,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或占有)的问题,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定社会阶级或集团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的活动来实现的。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下,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对劳动力的使用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是集体劳动还是个人单独劳动,或者集体劳动和个人单独劳动并存;是指对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我们绝不能把所有制同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混淆起来,否则,就会在思想上造成混乱,给实际工作带来损失。
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的不同并不能作为区别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根据,也不能作为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据。在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可以采取相同的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看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的还是资本主义私有的,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主要是看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使用权,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是掌握在劳动人民手里,还是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社会主义公有制,无论是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它的性质变没变,关键就看劳动人民或企业的劳动者对企业是否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多年来,由于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过分集中,统得过死,企业和企业的劳动者权力很小,权、责、利三者互不联系,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党和政府现在提出对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采取多种措施,就是为了克服过去的缺陷和弊端,让劳动人民更好地行使自己管理经济的权利,这将会使我们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更加巩固和发展。
那么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第一、各种不同的物质生产过程的特殊技术条件和特殊需要,对于采取何种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具有直接的、决定的作用。例如,在大工业中,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多采取集中的劳动经营形式;在一些集体企业、商业和服务行业中,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多采取分散的劳动经营形式。在一些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部门,虽然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可以采取分散的劳动经营形式。象抽纱刺绣、雕刻等行业,适宜于把一些产品,或者把某些产品的某些工序,分散到少数人或一家一户去进行。这些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并不影响所有制的性质。第二、究竟采取何种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如果不根据各地和各个生产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劳动方式和经营方式,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第三、管理经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在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中,除了因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外,管理经验不足,也是造成“大帮哄”、“卯子工”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把科学的管理经验都视为修正主义的东西,致使一些不合适的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长期不能改变。许多人把“大帮哄”误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劳动管理方法,这种思想影响至今还没有完全肃清。第四、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劳动方式和经营形式,都必须符合一定的经营原则的要求。在经济活动中,经营原则要求最高的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的节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优经济效果。我国过去对经济的管理权力过于集中,统的太多,统的太死,弊病很多。现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就是为了克服这些弊病,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得最大的经济效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
(原载黑龙江《奋斗》杂志,本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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