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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劳动局长打击报复案得到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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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5
第3版()
专栏:

在福建省委、省纪委的多次催促和批评下
泉州市劳动局长打击报复案得到处理
这一案件由于晋江地委和泉州市委的一些负责人党风不正、“官官相护”而拖了两年零五个月之久
本报讯 记者许一鸣、肖辉家报道:最近,中共福建省晋江地委和泉州市委在福建省委、省纪委多次催促和批评教育下,对一起由于“官官相护”而拖了两年零五个月之久的、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案件作出了处理决定。
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者,是泉州市劳动局长吴彰祺。他的妻子杨翠英(共产党员)原系惠安县农村户口,1967年迁往福州吴彰祺处,1969年又随吴迁到泉州市,均为家属。1973年,吴彰祺带着杨翠英到老家惠安县四处活动,通过关系伪造了一份“惠安县集体单位人员核定登记表”,杨翠英为自己编造了“1957年至1962年在惠安县洛阳乳品厂工作”、“1962年至1973年在洛阳轻化工厂任人事保卫工作”两段履历,从一个家庭妇女摇身变成了有17年工龄的集体所有制职工;接着又伪造了一张“工资转移证”。当吴彰祺夫妇到县手工业管理局转介绍信时,经办人发现职工花名册上没有杨翠英,就把杨作为临时工介绍给县劳动组。杨翠英到县劳动组转介绍信前竟把“临时工”三字涂掉,因而蒙骗过关,于1974年2月以“塑料三级技工”被安排在泉州市日用工艺品厂当正式工人。吴彰祺还不满意,他1977年当上泉州市劳动局副局长后又多方活动,直到将杨翠英调到市总工会,由集体职工转成全民职工才罢休。
杨翠英进厂后,许多工人对她没有技术,但工资很高,议论纷纷。女工庄琼华在工人中透露:“杨翠英来厂前没有工作,是开后门来的。”吴彰祺夫妇知道后非常不满。1978年4月,吴彰祺趁泉州市清退1976、1977年“私招乱雇的临时工”的机会,利用职权,伙同市日用工艺品厂的个别领导人,将根本不属清退对象的庄琼华清退回家,造成庄生活极端困难。庄琼华被迫多次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去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对庄琼华的来信作了批语,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泉州市纪委对吴彰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晋江地区纪委和泉州市纪委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确认清退庄琼华是吴彰祺挟嫌报复,违反政策规定,建议市委严肃处理。市委作出了将庄琼华收回工厂的决定,并责成吴彰祺落实。但是吴彰祺抗拒执行市委决定,用种种荒谬的理由拒不收回庄琼华。更为严重的是,就在地、市纪委联合调查吴彰祺问题时,他还继续利用职权,违反招工规定,将在惠安县的女儿(回乡知识青年)安排到泉州市工作,并且继续为其他干部的亲属、子女招工“走后门”。
今年5月下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同志到晋江地区了解到这一情况,要求地、市委对吴彰祺的问题加紧进行处理。7月18日,省委又打电话催促晋江地委限期处理吴彰祺的问题。这时,市委某些领导人竟颠倒是非,不但不去调查吴彰祺打击报复庄琼华的问题,反而站在吴彰祺的立场上,对地、市纪委原先的调查进行反调查,得出所谓结论说:庄琼华本来就不是好人,清退她是完全对的。吴彰祺对庄琼华不存在打击报复问题;同时反诬坚持原则的地、市纪委是“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力对吴彰祺进行打击报复”。
一件十分明显的打击报复案件,为什么长期得不到正确的处理呢?据调查,根本原因还是地、市委的某些领导人党风不正,搞“官官相护”,因为吴彰祺给了这些领导人不少好处。
泉州市委书记胡文汉,直到今年2月吴彰祺的问题已经暴露以后,还让吴彰祺将其妻妹从闽北山区光泽县调到泉州市,安排到市商业局管理票证。
市委常委林香柏,分管计委口(劳动局属计委管),是吴的“顶头上司”。平时吴对林“有求必应”。去年10月,吴彰祺在招工中私自录用了13个考分不够招工分数线的干部子女,其中有6个是林香柏交办的。吴的问题被揭发后,林香柏竭力为他辩护和打气,甚至暗地里对地、市纪委的调查进行反调查。他在市劳动局的一次干部会上,公开煽动说:“现在各派政治势力想搞劳动局,你们要顶住!”今年2月,吴彰祺被审查期间,林香柏还授意评吴彰祺为“优秀党员”,提升一级工资。
原地委主要负责人陈玉宝,违反招工政策,于1978年11月将他在农村的一个亲戚安排当了工人。因此,他对市委某些领导人颠倒是非、进行反调查的错误结论不批评,对地委其他书记的正确意见不接受。陈玉宝同志的错误态度影响了市委几个主要负责同志,给吴彰祺问题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另外,晋江地委、泉州市委有些领导干部,虽然没有直接得到吴彰祺好处,但他们自身不干净:有的违反政策将自己的亲属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并安排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有的将曾经盗窃过价值1,000元左右物资的儿子通过“后门”参了军;有的利用公款在家中设宴大吃大喝;有的借“试戴”、“试听”、“试用”之名非法占有国家财产。吴就抓住他们的这些把柄,扬言他手头有“王牌”,随时可以抛出来。因此,当地、市委要处理吴彰祺时,他们便心虚手软,不敢按原则办事。
今年8月下旬,福建省委书记李正亭,再一次听取了详细汇报后,代表省委严肃指出了吴彰祺错误的严重性,批评了地、市委某些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态度,要求地、市委对吴彰祺的错误尽快统一认识,作出实事求是的处理。
9月27日,晋江地委和泉州市委终于对吴彰祺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案件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吴彰祺留党察看一年、建议撤销市劳动局长和市革委会委员的处分;给予杨翠英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并予以清退,恢复为居民;吴彰祺利用职权、违犯政策规定招工的子女,根据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对受打击报复而被清退出厂的女工庄琼华,应予恢复正式工,停发的22个月工资,按政策规定办理,认真落实。中共晋江地委和泉州市委还分别对他们在处理这个案件过程中的错误作了检查,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搞好党风。
10月24日,晋江地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原地委主要负责人陈玉宝违反招工政策而招工的亲属予以清退;泉州市委书记胡文汉的妻妹退回原集体所有制单位;吴彰祺在招工中私自录用的13个考分不够招工分数线的干部子女,也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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