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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决定从现在起 国营财贸企业试行扩大自主权 六个单位作为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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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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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州市决定从现在起
国营财贸企业试行扩大自主权
六个单位作为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
据新华社广州11月5日电 广州市决定从现在起全市所有国营财贸单位试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另外把南方大厦百货商店、妇女儿童百货商店、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针棉织品批发商店、红书肉菜市场、海珠糕点厂等6个单位,作为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
实行企业自主权后,全市财贸企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利润留成办法:一是基数利润留成和增长利润分成;二是全额利润留成;三是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减亏分成或定额亏损包干。在工资制度方面,凡是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计件工资制。饮食服务行业可试行提成工资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单位可以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和市场的需要,编制本企业的经营计划;有权选择进货地点和选购商品;有权决定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和增加服务项目,增设网点;有权支配使用国家拨给的资产和按规定提留的各项资金;有权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和政策,制订部分三类商品价格,包括浮动价格、议定价格和季节、地区、品质差价,以及对呆滞、残次商品削价等;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构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择优招工、选举干部、奖惩职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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