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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联合办林场造林进度快 株洲县宜林山地绿化面积已达9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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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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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队联合办林场造林进度快
株洲县宜林山地绿化面积已达9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5%
据新华社长沙11月5日电 湖南省株洲县坚持实行社队联合办林场的办法治山造林,取得显著成效。如今,全县宜林山地的绿化面积已达90%,森林覆盖率由1965年的14.6%提高到46.5%。
1965年,株洲县开始实行社与社、队与队联合造林的办法办林场,具体作法是,山权不变,林木收益按“一、二、七”比例分成,即70%按生产队的投工数分配,10%按山权面积分配,20%作为林场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这样,既保护了生产队的山地所有权,又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不管是山多山少的社队,造林的积极性都很高,现在,全县已办起社队林、茶、果场六百多个,造林八十三万八千多亩。如今,有三分之二的新造用材林已相继成林,大部分经济林也先后受益。
株洲县的实践证明,联合办林场,能较好地解决治山造林的力量问题。过去,由于各生产队占有的山地不平衡,有的生产队山多而劳力不足,有的队劳力有余而山不足,大面积造林都搞不起来。实行联合办场以后,一些生产队经营不了的山地,大队就组织各生产队联营;大队经营不了的山地,公社组织几个大队联营;公社经营不了的山地,县里组织几个公社联营。每当造林季节到来,参加联营的社队都出动大批劳力,干十天半月,然后留下固定人员管理。这样一来,全县每年少的可造五六万亩,多的可造十多万亩。这个县的黄龙公社有一个“十里长岭”,分别属于七个大队四十七个生产队所有,过去没有联合造林,力量分散,谁也造不起来。后来,公社组织这些生产队联合起来兴办了长岭林场,除固定二十多人管理林子外,每年农闲时,各生产队派出大批劳力上山植树造林,只几年功夫,十里长岭得到了全面治理。现在,这个林场的1.8 万多亩用材林已经开始间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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