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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的实践,可贵的探索——纪念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30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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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7
第5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大胆的实践,可贵的探索
——纪念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30周年
罗元铮
今年,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已度过了30年的历程。南斯拉夫人民在探索如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效地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好社会生产,合理地分配国民收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并不断总结社会主义自治的经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等方面,都作了不懈的努力,获得了可喜的成就。
南斯拉夫领导人说,他们从来没有认为他们的看法和做法是完善无缺的,而是认为要克服缺点错误,不断前进。
南斯拉夫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不能只有一种模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从50年代初起,南斯拉夫在极其困难的历史条件下,带头摒弃苏联的模式,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如何在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式。
1950年6月27日,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颁布了第一个把工厂交给工人管理的“基本法”,即《关于国营经济企业和劳动集体高级经济联合管理基本法》,在工厂普遍建立了工人委员会,实行工人自治。1950年颁布的这一关于自治的第一个法律,标志着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开始。从此,南斯拉夫就把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民主权利作为中心,不断加以发展,1953年起,其它企业和文教事业等部门也实行了这一制度。1963年,在国家的政权机构中实行自治。开始在工厂、企业实行的工人自治逐步扩大成为“社会自治”。到1974年,南共联盟和新宪法规定,在已有基础上按“联合劳动”的原则成立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地方共同体和自治利益共同体等组织形式,进一步扩大劳动人民的自治民主权利,使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直接管理和使用社会所有制的生产资料,管理社会生产,决定劳动条件的改进和劳动成果的分配。与此同时,劳动人民通过代表团制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样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经过发展和逐步完善,就形成了现在贯穿于南斯拉夫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南斯拉夫首先指出苏联式的管理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并且对本国的体制进行了彻底的改革。苏联体制的主要问题是过于强调中央的集权领导,不重视地方的自主权,更不重视企业的自主权。南斯拉夫领导人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在开始阶段,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有利于组织恢复经济,发展和保卫革命成果,因此是完全必要的。但这个阶段不宜过长,应该创造条件,让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逐步减弱,有步骤地让工人接过管理的职能;不然的话,工人只有劳动的义务,而没有管理生产和分配产品的权利,这就排斥了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当家作主的地位。
不仅如此,这种高度的集权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行政机构。这种官僚行政机构,势必要依靠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很难避免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给计划管理工作带来盲目性。
南斯拉夫在进行体制改革时,从一开始就抓住扩大企业自主权这一关键,让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他们抓得早、抓得准,一直坚持下来,逐步把生产、管理、销售、分配、投资,以至招聘和任免干部的实权都下放给企业,使基层生产单位获得内在的经济动力,使企业具备一个商品生产者所必须具有的权限,为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创造了条件,比较合理地解决了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改善了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又从根本上调动了所有的生产单位和千百万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真正有了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感,加强了他们的责任心和创造精神。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南斯拉夫最早肯定市场调节的作用,并且实行市场调节与计划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他们首先冲破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的框框,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商品经济的社会,这对于加速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南斯拉夫1974年公布的《十大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到,“否定市场的调节作用就是保护官僚主义”,讲得何等中肯。
1974年,南斯拉夫为了克服过去由于过分强调市场经济而造成计划调节的作用偏小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不稳定性,实行了新的计划方法,其精神是要把联合劳动组织的特殊利益和独立活动同社会计划所规定的共同利益和发展目标协调一致,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关税政策、税收政策、外贸政策和外汇制度等,同时又制订了一系列经济法,加强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干预和监督,加强社会计划对国民经济的指导作用。
南斯拉夫在收入分配体制上也有他们的独创。南斯拉夫企业实行自治制度以来,逐步把管理经济的职能包括收入分配权下放到基层生产单位,主要由工人自己管理收入分配。这是南斯拉夫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南斯拉夫经济部门的领导人说,工人有三个职能: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工人阶级的政权巩固以后,国家的经济职能应逐步由劳动者来接管。国家是需要的,但不是国家使工人成为国家的工具,相反,应使国家成为工人的工具。在以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中,国家不再处于生产资料与工人之间的中间环节地位。联合劳动组织中的工人既从事劳动,又从事对劳动和收入的直接管理和支配。
南斯拉夫的分配制度,保证了工人在企业中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南斯拉夫经济的增长。1977年和1947年相比,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从200美元提高到2,000美元。
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分不开的。这一制度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使劳动者成为国家、社会和企业的主人。经济上,在各联合劳动基层组织作出决议的基础上,通过自治协议、社会契约的协调,达成各共和国和联邦的社会计划,对国民经济起着全面的指导作用。政治上,通过代表团制自下而上地选出代表进入各级议会,制定法律和法令。这些代表本身就是劳动集体的一员,按规定,他们不能脱离选出他们的劳动集体,并向劳动集体负责,通过他们讨论制定的计划、契约、协议、法律和法令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且都是通过群众的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而达成的,所以切实可行,容易为群众所接受和自觉遵守。
(摘自《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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