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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六省(区)规划协作会决定 统一规划治理开发珠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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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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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珠江流域六省(区)规划协作会决定
统一规划治理开发珠江
据新华社广州11月7日电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最近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第一次珠江流域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6省(区)规划协作会议,决定对珠江流域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和开发。
珠江是我国四大河流之一,珠江流域内有大小河流七百七十多条,总长三万六千多公里,全流域面积452,000平方公里,年平均水量达3,410亿立方米,仅次于长江,居我国江河水量的第二位。解放以来,由于缺乏整个流域的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上下游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缺少协调。去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珠江水利委员会,从6省(区)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出席这次会议的6省(区)的水利、水电等单位的同志经过协商,通过了《珠江流域规划任务书》(讨论稿),并决定争取以两年时间,编制出珠江流域的治理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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