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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县党代会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原县委书记落选县委正式委员,从正式委员中选出县委书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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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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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县党代会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原县委书记落选县委正式委员,从正式委员中选出县委书记
据新华社广州11月8日电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和湛江地委,支持党代表的民主选举权利,使化州县党代会选出了党员和群众满意的县委领导班子。
化州县的党代会是在9月下旬召开的。按差额民主选举要求,代表们经过几上几下的民主酝酿,确定了39人的候选人名单。大会主席团按票数多少排列了候选人的次序,要求从这39人中选出29名正式委员,4名候补委员。
9月27日,425名党代表举行了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原县委书记得票271张,只当选为候补委员。
原县委书记没有当选为正式委员,自然不能作为县委书记候选人。为此引起了代表们不同的反响和议论。一些同志说:原县委书记不能再当县委书记了,怎么办?有的同志提出,是否可以扩大正式委员名额,使原县委书记成为正式委员,以解决他担任县委书记的问题。有的同志还提出,可在29名正式委员中选举常委和副书记,书记的名额暂时空着,另由上级委派。但大部分同志认为,这次党代会完全符合党内民主生活准则,他们要求保护选举人的意志,在当选的29名委员中酝酿和选举县委书记。
问题迅速反映到中共湛江地委和广东省委。省委组织部坚决维护选举人的意志,几次回电说,原县委书记未能选为正式委员,应该看作是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现象。要尊重选举人的意志。选出的新一届县委全会要充分酝酿,民主选举出常委、副书记、书记,不要由地委指派书记。
地委负责同志亲自到化州,积极支持了大部分同志的意见,经过县委全体委员反复商议,在29名委员中,选出了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南方日报》为此发了题为《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的评论员文章。强调要真正按照党章修改草案和《准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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