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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需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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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09
第3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需要改革
学习了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文献,思想有所解放。我认为,我国当前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需要改革。
在我国,地质部是全国地质工作的管理部门。它拥有雄厚的地质工作力量,分布在各省、市、自治区,为国家普查勘探金属、非金属、稀有放射性和石油、地下水等各种矿产资源。除地质部门外,各工业采掘部门,如煤炭、冶金、石油、建材、二机部等,也拥有一定的地质力量,普查勘探本部门所需要的矿产资源。由于这些地质力量缺乏统一的组织,加上条条限制太死,所以在工作中,往往单打一,你出我进,重复勘查,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不同部门的地质力量在同一地区工作,还往往为争夺一个矿点而发生纠纷。50年代,国家曾试行过地质工作登记制度,但并没有解决问题。
我个人的看法是,最好将全国各工业部门的地质普查勘探力量统一归到地质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精简行政管理机构,而且可以使各有关工业部门从“大而全”中解放出来,集中力量抓好矿建、开采、选冶等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克服矿种上的单打一和其他浪费。
陕西省地质局办公室 张琴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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