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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新年节 回民放假一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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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6
第3版()
专栏:

  回民新年节
回民放假一日
【京市新闻处讯】本月十七日(旧历六月初三日)或十八日,为回民新年节(即开斋节),如初二日能看见月亮,初三日即为开斋节,否则,即以初四日为开斋节)。按回民每年“把斋”一个月,白天不进饮食,谓之“斋月”,于“斋月”终了日即为开斋节。为尊重少数民族之风俗习惯,根据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所通过之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之精神,京市人民政府已发出通告:凡本市市级各机关、公安部队、团体、工厂、学校之回民,于该日一律放假一日。在历代反动政府统治之下,回民从未享受过这种权利,只有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少数民族才能愉快地度过自己的节日。
(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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