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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兴德粮店、粤华订书局 劳资关系改善 协力继续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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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6
第3版()
专栏:

  鸿兴德粮店、粤华订书局
劳资关系改善 协力继续经营
【本报讯】在京市私营工商业劳资协商共度困难的过程中,发现鸿兴德粮店和粤华订书局等部分工厂商店,因劳资双方不了解劳资两利政策,资方思想有顾虑,劳方又未着重搞好生产,致使经营遭受损失。经市劳动局和调整工商业工作小组调解后,已经正确地解决。鸿兴德粮店在解放初期有资金两万斤小麦,因营业获利,同年五月,增至五万余斤小麦。但因资方出身地主,始终存在着“怕职工分买卖”的思想,对职工的要求便处处迁就;而劳方也因不了解劳资两利政策,只看到眼前利益,于去年五月提出“分红”办法,经资方同意后,全店人员共分了三万多斤小麦。劳资双方并同意,以后每四月“分红”一次。该店坐柜店员唐与谟去年曾两次严重违犯劳动纪律:一次是私将店内部分家具搬到自己家中;一次是与另外两个职员合伙,私自挪用店内资金,囤积大米四千斤。唐与谟虽是管理柜内事务的职员,但因对工作不够负责,该店平日劳动纪律甚为松弛。如去年店内某学徒结婚,职工全去参加婚礼,以致店内业务无人照管;今年春节,职工又赌博十余日。该店去年共获纯利一千一百七十八袋面粉,除去年五月“分红”外,年底又有一次较高的馈送,共耗去纯利的百分之七十二,致使资金无法积累。因而资方无意继续经营,至今年三、四月,资方私下将部分职工解雇,打算申请歇业。因其余职工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后经调整工商业工作组和劳动局调解,资方已打消思想顾虑,愿意继续投资经营;劳方也认识到过去的“分红”的作法是不对的。资方提出解雇唐与谟的意见,经工作组与劳动局调查后,确系违犯劳动纪律,应予以开除处分。现该店在拟定新的业务计划后,已恢复营业。
粤华订书局是一家手工装订工厂,共有职工三十六人。平日劳资间的关系尚称正常。工人的工资也不算低。去年十一月间,工人提出经资方同意增加女工工资后,因支出增大,和碰巧该月装订活减少,结果在半月内赔了两千多斤小米,影响了继续生产。于是,在职工中间便展开了如何克服困难的讨论。少数技工因不相信资方会赔本,且平日就错误地认为,在资方的经营管理下,就不可能作到劳资两利,便提出了由工人接办工厂的错误意见。多数女工原不赞成这样作,但在技工的坚持下,终于勉强同意了。原九区工会办事处干部曾向职工说明,这是违犯政策的,但因片面地以“不能过分打击工人的情绪”为理由,而未坚决制止。资方也因不明白劳资两利的意义,于去年十二月与工人签订了所谓“劳资两利规章”,厂内业务全由劳方掌管,每月按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和纸边二成提给资方。区工会得知后亦未能及时纠正。直到今年五月,该厂赔累不堪,工资不能照发,劳动纪律废弛,该区工会办事处才派人去厂,动员工人自动提出将工厂交回资方;但资方因“工厂赔钱”后又交给我,和自身有病不能照管为理由,坚不接受,形成劳资争议。后经劳动局反复向资方说明人民政府的政策,解除其思想顾虑后,资方才同意接管工厂。双方并签订了临时协议。职工为了照顾资方接管后的困难,除保证今后遵守劳动纪律外,并愿降低工资,将男工暂改为日工。现该局已走上正常生产途径。(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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