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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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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0
第5版()
专栏: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易 之
保护环境,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民族后代生存繁衍的大事。现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刚刚起步,工业基础还很薄弱,工农业生产水平还低,但是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已经相当严重。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就这个问题提出许多严厉的批评和很好的建议,这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一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同志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了。大规模围湖造田、毁草开荒那类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的蠢事基本上被制止住了。一些受废水、废气、废渣污染严重的城市、河流和港湾,经过治理,有的开始有好转。有的城市已经开始把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迁出市区。这都是好现象。但是,总的说来,环境保护问题,还没有引起经济部门和各级领导同志应有的重视,环境恶化的现象至今没有控制住。
据14省市自治区可比材料计算,最近几年来,“三废”排放量一年比一年增加,污染一年比一年严重。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最多的国家之一。大气严重污染的城市,1978年18个,1979年增加到22个。国家规定:城市每平方公里每月降尘量为6吨到8吨,但去年3月监测,北京市居民区达到39吨,首钢工业区高达285吨。有些工业城市的工业区,高达五、六百吨,一千多吨,超过规定标准的几十倍到100多倍。有的城市整天烟雾弥漫,晴天和阴天一个样,白天看太阳同晚上看月亮一个样。有的城市白色羊群染成了黑的,麻雀染成“乌雀”。1979年,全国受一种以上毒物污染的河流有850多条,其中严重污染的230多条。全国有40几个城市的地下水受酚、氰、砷等有害物质污染,有的城市全城无净水,人民群众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喝着发臭的污水。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在内的9个城市监测,市中心噪音强度在80分贝以上(音响强度在50分贝以下,人的感觉是安静的),比纽约、伦敦、东京吵闹得多。
环境污染对人民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许多城市、工矿区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发病率明显地增加了。30年来,全国癌症死亡率增长1.45倍,近几年增长更快,在死亡病因中由第9位上升到第2位。一些地方的群众由于长期食用被污染的水、粮食和蔬菜,引起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畸形怪胎和白痴傻瓜一年比一年增多。自然界向我们发出的这些信号,关系到我们民族后代的体质问题,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环境污染对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工业自身也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天津市郊区从1973年到1979年的7年中,累计污染农田40多万亩,减收粮食近6,000万斤,蔬菜2,500万斤。南方一些昔日的“鱼米之乡”,由于严重污染,现在寸草不长。各地居民、农民同工厂的污染纠纷、工厂付出的污染赔款越来越多了。工厂排污把地面和地下的水变成污水,使其它工厂设备受腐蚀、管道堵塞、锅炉结垢加快、产品质量受影响,对工业自身,也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除了“三废”污染以外,我国环境恶化一个更加重要、影响更加深远的方面,就是不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造成自然界生态平衡的破坏。我国本来是世界上森林最少的国家之一,可是少得可怜的森林资源却不断遭到破坏。最近几年每年造林成活面积只有104万公顷,可是采伐森林、毁林开荒和火灾,每年减少森林达250万公顷。近15年来,土地沙漠化面积增加了27,000平方公里。草原沙化、碱化、退化面积已经占北方草原总面积的七分之一,干草产量比50年代减少30—50%,有的减少三分之二以上。围湖造田、填塘造田面积两千多万亩,差不多占内陆水域面积的十分之一。许多地方气象、水文、土壤条件明显地变坏了,自然灾害明显地增加了。从1950年到1958年的9年中,全国每年平均受灾面积不到3亿亩,而1972年到1977年的6年中,每年受灾面积都在5亿亩以上,主要是旱灾增加了。南方有些本来是“天无三日晴”的地方,现在也变成三年两旱。

环境严重污染,自然资源严重破坏,从思想上来说,反映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搞生产,搞建设,没有弄清楚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社会主义生产不是为生产而生产,而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只能为人民造福,不能为人民造祸。可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追求高指标,生产翻番,几年根本改变面貌,或赶上谁,超过谁,这就造成一些领导同志只管眼前生产,不管对环境对将来有什么影响,甚至不惜以损害环境、牺牲环境作为生产增长的代价。他们考虑发展生产时,不考虑怎样防治污染;建设新的生产能力时,不注意同时建设治理污染的装置;在进行老企业挖潜、革新、改造时,不注意解决老企业遗留下来的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在研究工艺技术时,只研究怎样增加品种、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技术,而不注意研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开发自然资源时,只注意多开发,吃富丢贫,吃近丢远,不注意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在评价经济效果时,只管利润、产量等指标,只要这些指标完成得好,不管对环境和资源造成多么大的破坏,也照样给予奖励。国务院一再提出:不论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还是老企业挖潜改造工程,都要实行防治污染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但是,实际上每年投产的大中型工程真正达到“三同时”要求的却很少。1977年为44%,1978年为41.5%,1979年为39%。不少项目完全没有考虑“三废”治理,从选厂、设计开始,就把环境作为免费排污的大垃圾箱。一些地方和老企业,伸手向国家要环境保护费时,多多益善,可是,钱到手后,不用于环保,而挪去搞了基本建设或别的事情。有的建设项目开始还安排了防治污染设施,但主体工程投资不够了,就砍防污设施。有的单位就是防污设施建设好了,也闲置不用,觉得还不如向环境任意排污省事。这些只管生产、不管环境保护,前门造福、后门放毒的作法,是根本违背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的。
我们所说的环境,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和经过人类改造过的自然环境。这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一切力量与影响的总和,也是我们进行生产和生活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社会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燃料等全部物质要素,归根结蒂,都取自环境,而整个再生产过程和人类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排泄物,又都要回到环境中去。人类社会同周围环境就是这样连续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当人们还是一家一户地使用简陋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时,对环境的影响是比较小的。随着大工业的出现,社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并且不断向自然界的纵深发展,人类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也就越来越复杂,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刻。因此,我们发展生产、改造自然的每一个步骤,必须考虑自然界可能给予的报复。我们搞现代化,是为人民造福,为子孙后代造福。
进入本世纪以来,严重公害事件一个接着一个,许多国家就是在频繁的社会性公害危机中度过来的。1970年日本为了处理公害危机,就召开了历时一个月的“公害国会”,即“环境问题特别国会”。资本主义国家对环境问题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大弯路。他们是在吃尽了无林化和“公害危机”的种种苦头之后,在风起云涌的群众反公害斗争的冲击之下,才不得不回过头来,花费高昂的代价来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应当后来居上,避免走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大弯路。为此,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坚决纠正不惜牺牲环境、不管人民死活去发展生产的错误倾向。
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不仅目标是一致的,而且从根本上来说,这两项工作也是互相促进的。马克思在分析“生产排泄物”时指出,这里,除了“正常范围内的废料”以外,大部分是“同一个产业部门或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新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5页)构成环境的各种因素,许多是宝贵的经济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物质要素。“三废”其实不废,大部分只是由于我们科学技术水平低、不重视或者缺乏科学知识没有利用而已。我国目前能源消耗总量同日本差不多,但工业总产值只相当日本的四分之一。美国、日本能源利用率都在50%以上,我国只有28%。即使按40%计算,每年就把一亿几千万吨燃料浪费掉,“废气”排入环境,变成大祸害。全国每年用上千万吨煤炭炼土焦,一年排入大气中的煤气就有30亿立方米,相当北京市煤气用量的10倍。全国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放空跑掉的二氧化硫,严重污染大气,如果将原气全部收集起来,等于每年多生产几十万吨硫酸。全国造纸行业每年随废水排入江河的烧碱,等于全国烧碱产量的三分之一。从1974年以来,每年排入黄海、渤海的石油都在七、八万吨以上,使一些海区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污染,表明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消除污染、保护环境,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就是重大的增产节约。

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消除污染,保护环境,从管理体制上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轨道,把环境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
环境严重污染,资源严重破坏,反映了人的活动与周围环境的严重失调。这是整个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一个重要表现。我们讲综合平衡,不仅要讲消费和积累之间、农轻重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平衡,讲财政、信贷、物资、外汇之间的平衡,而且要讲生产建设与环境的平衡,资源消耗与再生增殖能力的平衡,资源利用和资源补给之间的平衡。现在,国家正在着手编制1981年到1990年的发展规划纲要和第六个五年计划,我们一定要把环境保护放在应有的地位上。
把环境保护纳入计划,这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客观要求。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生产建设规模同周围环境负荷能力之间的平衡,资源消耗同资源再生增殖能力之间的平衡。我们编制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考虑这两个平衡。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严重比例失调,只要措施得当,较短时期内就可以调整过来;环境严重污染,自然界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恢复起来就相当困难,有的就根本不能恢复了。因此,以损害环境为代价去发展生产,是不可取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把环境保护纳入计划,才有可能自觉地保持上述两个平衡。现在全国严重污染环境的大中型企业很多,治理需要费用很大。只有纳入计划,所需投资、设备、施工力量才能有确实的保证,不然,保护环境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污染要治,但光治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要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去年上海市通过治污,污染物比前年减少1%,可是新的污染物却比前年增加了3.5%。辽宁省化工行业近年来治理污染物2万多吨,却增加了新的污染物4万多吨。如果光治不防,即使有最先进的治污技术,也是治不胜治。要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关键在于把好基本建设这个关。今后,确定基本建设项目可不可行,一定要做好对环境影响的调查和评价。污染环境的工厂,一定不能摆在居民稠密区、上风头、水源附近或河流上游。环保工程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要求,已经明确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我们一定要依法办事。
现在,我国对环境的管理,一般还是采用行政方法,缺乏一套与企业经济利益、特别是与企业有关人员经济利益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许多企业任意排污,危害环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而有些企业建设了防治污染设施,把运行费摊入产品成本,加大了成本,减少了利润。这就出现了极不合理的现象:任意排污的企业,成本低,利润高,奖金多,被认为是先进企业;积极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企业,成本高,利润低,奖金少,常常受到主管部门批评。还有,按照现在的一些制度,企业任意排污,被罚款赔偿损失,赔多少报销多少,可是,你想治理污染,要开支一点钱却没有着落。我们一定要改革这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制度。衡量建设事业的经济效果和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能只算工厂围墙内的经济账,一定要算整个社会的损益账。要奖励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奖励以废水、废气、废渣为原料制造各种产品。要坚决改变“有钱买棺材,无钱抓药”的现象。最近一年来,山西、辽宁、河北等十个省和几十个地、市级政府机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有关章节,实行地方立法,对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排放的污染物实行收费,效果很好。经验证明,这是用立法和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促进治理污染,造福人民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普遍推广,并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备。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搞好环境纠纷的仲裁。对于严重污染的单位要限期治理,长期不改的,要停产治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实行经济处罚,严重的给予法律制裁。我们要支持群众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揭发,同不遵守法令条例、不顾人民死活、任意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的国家是个美丽的国家。我们应当把祖国的江山装点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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