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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铃就该解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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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0
第8版()
专栏:

不解铃就该解人
姜芳
利用职权,坚持错误,对平反冤假错案顶着不办者终于受到处分的新闻,屡见于报刊。蓟县的县委书记马树魁、永年县的县委书记张玉臣等等,就是例子。这类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们本身就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既能“制造”,当然就明白其中的“机关”,知道如何“纠正”,这一点的确可谓得天独厚,他人莫及。“解铃还须系铃人”,确乎有理。
可是为什么现在有些系铃铛的人却拒不去解呢?细一研究,看出了门道:这些人过去按照林彪、江青、康生那一套给不少人编织了不少“罪名”,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四人帮”倒台后,他们本应翻然悔悟,主动地由“系铃人”去充当“解铃人”。为负屈者洗雪屈冤,还可取得人民的谅解。遗憾的是,有些“系铃人”没有这样做,他们唯恐“拔了蒿子露出狼”,抖了老底,否定了自身,丢掉了乌纱帽。所以,便采用上下结合,内捂外抗的手法,施展泡蘑菇、踢皮球、搅混水、死顶牛等种种伎俩,硬是顶着不办。致使不少冤假错案至今仍未彻底平反、纠正。
借用一句劝善的老话:奉劝那些“系铃人”,冤家宜解不宜结。还是不要作恶到底为好!“铃”总是要解,因为那是给人家系上去的,强加的。如果系铃人不去解,那就只好先解人,再解铃。马树魁、张玉臣等人被解除职务之后,不是一个个的“铃”都被解下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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