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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部分轻纺产品工商利润 利润的合理分配,既稳定产品销售价,又调动双方积极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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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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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浙江调整部分轻纺产品工商利润
利润的合理分配,既稳定产品销售价,又调动双方积极性
新华社杭州11月13日电 浙江省物价委员会最近同工业、财贸等部门配合,对部分由于农副产品原料提价而造成工、商利润悬殊的轻纺工业产品,合理调整了工、商利润的分配,既稳定了市场工业品销售价格,又调动了工、商双方的积极性。
去年以来,由于主要农副产品和燃料价格提高,许多轻纺工业产品成本增加,工业利润减少,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许多工厂纷纷要求提高销售价格,有的干脆停止生产利润低或亏损的产品,转而生产利润高的产品。结果使一些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日用工业品,市场供应十分紧张。同时,有些产品工厂亏损,但商业却有利润,造成工商关系紧张。
浙江省物委通过调查研究和具体测算,有些产品完全可以不提销价,而采取工商双方互相让利的办法,来解决利少或亏损问题。有些产品工、商双方都无利可让,则在国家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实行定期减税、免税。例如肥皂,工厂和商业都无利可让,有的单位一直亏损经营,省财税部门就决定实行减半征税。经过调整,在不提高市场销售价格的情况下,调动了工、商双方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比如绍兴黄酒,据绍兴酿酒总厂的统计,按原来的出厂价格和利润分配办法,工厂利润只占总利润的15.7%,而商业部门的利润却占84.3%,调整以后,工业利润增加到55%,商业利润减少到45%,有力地调动了酒厂的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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