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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钢铁厂停办前后被哄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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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4
第3版()
专栏:

河南鲁山钢铁厂停办前后被哄抢
本报讯 据《河南日报》报道:河南省鲁山钢铁厂停办前后,国家财产遭到哄抢、盗窃、侵占和丢失,折款达四万多元。省委责成许昌地委认真进行了调查,最近已作了严肃处理。(编者按:党和政府的职责有所不同,不可以党代政。党委应当管党的工作,这类问题应当由省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出面进行处理。)
鲁山钢铁厂是去年4月停产的。停产后,中共许昌地委曾派出工作组帮助该厂处理善后工作,研究制定了人员安排和财产处理方案,采取了必要的护厂措施。但从去年8月份以后,少数目无法纪的人,贪图私利,任意哄抢、偷盗钢厂的大量物资,损失很大。如张店公社马洼大队潘庄生产队队长刘河顺和护厂民兵李金玉等5人勾结,盗走钢厂10千瓦电动机一台。荆庄数十名群众公开越过围墙,哄抢生铁六吨多。马洼大队马东生产队队长石相玉纠集4人,偷走钢厂减速机一部。宗西生产队副队长指派数人,到钢厂院内砍伐树木17棵。更严重的是,张店公社党委书记王瑞祥,也乘钢厂停办之机,从中取利。当钢厂打算把油库房卖给宗西生产队时(房址原属该队),王瑞祥为了个人私利,利用职权,假借公社名义,与生产队争购油库房,引起宗西生产队群众强烈不满,有五六十人一哄而起,推倒围墙二十多米,摘掉油库铁门,拉走了油桶、灭火机、油泵、轴承油等物资。此外,厂内零星物资的丢失也十分严重。丢失的汽车零配件、起动机、发电机、化油器、油泵等27件,交流接触器、空气开关等18件,还有门、窗二百多套。
这个厂停产前后,由于管理工作混乱,领导责任心不强,从矿山至黑山头架设的水泥电杆,以及为建设铁路专线购置的水泥轨枕,丢失很多,损失达3万元。
鲁山钢铁厂这一严重的哄抢案件发生后,中共许昌地委、鲁山县委和厂党委都作了书面检查,并采取措施,挽回了部分损失。对利用职权,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张店公社党委书记王瑞祥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其他少数有关人员也作了处理。
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河南省委为此向全省发出了通报。通报指出:鲁山钢铁厂停产前后物资被哄抢、盗窃、丢失,是一起严重的经济案件。希望各厂矿企业,要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严格各项责任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农村社队、城市街道的党组织,对厂矿企业周围的群众,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们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高尚品德,自觉地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对于哄抢、盗窃或以其它形式侵吞国家和集体财物的,有关地区党、政领导部门必须严加追究,财物必须追回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对于带头哄抢和策划者,必须严加惩办。对于因失职而使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人,也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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