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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挥林区县的优势 走“林工商”的道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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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4
第4版()
专栏:来信

要发挥林区县的优势 走“林工商”的道路
广西天峨县地接云贵高原,雨水充沛,山林资源比较丰富。森林覆盖面积高达47%,而耕地面积仅占3.4%。木材储蓄总量近500万立方米,每年可向国家提供木材2万立方米。此外,还可提供桐油八十三万多斤,木耳七百多担。目前还有宜林面积一百多万亩,宜牧面积100万亩。天峨县可真是“山山藏金银,坡坡流金珠”啊!然而,解放三十多年来,国家几乎年年要给这个县二百多万元的救济。有一首歌谣唱道:“过了龙王坡,抬头望天峨,山好人却苦,低头眼泪落。”
为什么守着“金银山”,穷县难改变呢?这个县的领导同志向我们诉苦:主要原因是现行的林业政策不合理,木材公司垄断了木材和林产品的经销权,堵死了他们的致富之路。举两个例子:
1979年,天峨县卖给国家标准规格材21,000立方米。每立方米34元(三等二级价),县地方财政收入205,800元。而木材公司这个“中人”呢,只是开开发票量量方,却获纯利311,500元。
去年,这个县共产桐油830,800斤,县地方财政收入101,960元(其中加工费就有29,674元)。而“中人”一转手,就得纯利十一万多元。地区土产公司更是“坐收金银”。他们只是过个账,连桐油也没见面,就坐收24万元。
国家统死木材经营,一点自主权都不给县,这是蜻蜓吃尾巴——自毁自,其后果必然要毁掉天峨县的优势,变优势为劣势。去年,这个县的圭里采育场有二千多方等外材,贵州省曾经同这个县商议,愿意每方出100元来购买这批木材。但是木材公司就是不同意,说什么“宁愿烂掉也不准出卖”。结果这批木材沤在山区,全部烂掉,损失20万元。类似这样的事,在天峨何止圭里一起。既要县里发挥优势,又不让县里利用这个优势,发点“小财”;你叫群众绿化祖国,发展林业生产,结果不给他们一点甜头,反而让木材白白地烂掉,这怎么能调动林区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去年天峨县计划造林2万亩,结果只完成9,400亩。原来的64个社队林场,现在只留下三十多个,仅去年一年就垮掉了17个。如果政策不改变,还会有垮的,有毁掉天峨林区优势的危险。
天峨县的同志们强烈呼吁:尽快给林区县社一点自主权,让穷县快快富起来!
一、将木材经销权由木材公司独家经营改为木材公司和县社同时经营,或者财权下放给县,完全由县来经营。如果这样,仍按照天峨县每年提供2万立方米规格材计算,地方财政收入可增加三十多万元。
二、扶助他们走“林工商”的道路。这个县的同志们设想,如果国家扶助他们建造一个胶合板厂,把一半木材上交国家,一半木材由厂加工成胶合板,那末这个县一年可生产5,000立方米的胶合板,产值250万元。按15%的利润和7.5%的税率计算,县地方财政可增加56万余元的收入。另外,他们还想开一个光油加工厂,也是一半给国家,一半自己加工,那末,他们一年可产124万多斤光油,产值达203万余元。按15%的利润和10%的税率计算,县地方财政约可收入61万元。如果到1985年,全县有桐果面积10万亩,亩产以140斤算,可产桐油39,200担。用一半自己加工,可得光油58,800担,产值达964万余元,县地方财政可收入313万元,仅这一项,就可摘掉“乞丐县”的帽子。
三、小规格材、等外材由社队经营。如果这样,按1979年卖给国家5,383立方米计算,这个县便可增加社队收入20万元,从而提高他们的造林积极性。
他们强烈希望,再不要把林区县看成是只供给原料的“殖民地”,国家要扶助他们,让他们真正发挥山区的优势,多为四化作贡献。
广西大学 莫明荣等 《广西日报》记者 濮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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