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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办矿要注意保护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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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5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社队办矿要注意保护资源
最近,记者在湖南省农村采访,发现不少地方因互争资源而造成富矿贫化,甚至整个矿山被破坏,不断发生事故。湖南省郴州地区汝城钨矿,是一个钨、铜、钼等多种金属伴生矿,这里有来自湖南、广东八个县的农民一千多人,随意在矿区布点采矿,把整个矿山的地表层挖得百孔千疮,井下的一些生产设备也遭到破坏,经常造成停产和发生安全事故。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虽然很多,但主要是干部思想认识不一致和政出多门造成的。
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有些同志建议:首先要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矿产资源涉及国民经济整体和长远利益,开采中要实行科学管理,做到合理利用。其次,各地发展采矿、冶炼业,要建立登记制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开采条件统筹安排,在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下,引导他们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第三,对现有的社队办的小矿点,要按照国务院1979年《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一次整顿。对符合要求的矿点,通过整顿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开采执照,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国营矿业应对他们进行产品价格技术指导和帮助,收购社队企业的矿产品价格要合理,让他们有利可图。第四,尽快制订和颁布国家资源法,以杜绝在普查勘探、矿山设计和矿产开发利用方面各行其是的现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新华社记者 罗厚仁(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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