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2阅读
  • 0回复

实践证明了什么?——谈谈“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力”的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7
第5版()
专栏:问题讨论

实践证明了什么?
——谈谈“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力”的问题
王于
关于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对生产力是否起决定作用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人们感到,对这个过去一直被奉为指导工作的理论问题,确有重新加以探讨的必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理论、一个口号、一种提法,判断其正确与否,主要靠什么?不是靠人们从理论上如何去解释它,说明它的合理性,而是看这一理论、口号、提法在实际生活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产生了什么效果。
建国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相当伟大的成就,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但是,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生过一些失误,有些甚至非常严重,以致阻碍了我国生产力以应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当我们回顾和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时,不难看出在实践里出现的问题当中,有一些是同“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力”这个理论密切关联的。
这一理论的完整表述应当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而在一定条件之下,生产关系的变革又反过来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根据这一理论,生产力只能是“一般地”表现其决定作用,而在“一定的”条件下,生产力却要由生产关系去决定了。这也就是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并不是绝对的和普遍的,是可以有例外的,即在“一定条件下”就可以“反过来”由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于是,我们的生产关系就象魔术师手中的小箱子一样,只消把鸡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往里面一放,就“自然而然”地飞出个肥大的活鸡来。我们以往的工作,往往想采取这种变魔术的办法,造成生产力神话般发展的奇迹。不是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不是实事求是地研究我国现有生产力的水平,而只是想“反过来”,以“拔高”生产关系的办法来带动生产力的发展。从50年代后期开始,我们就一次又一次地让生产关系去“决定”生产力,要通过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去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刚刚建立起来不久,不待它还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巩固阶段,不顾它还有一个使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的过程,便又匆忙地要以更大更公的组织形式去代替它。刚刚实现了由个体向集体的过渡,很快又由小集体而大集体,而更大的集体,很快由初级形式的公有化转为高级形式的公有化,而不考虑原有的生产力水平。这里已经没有“生产力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可言了,谁要是提一下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就是“机械唯物论”,就是“唯生产力论”。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处于“一定条件下”,因而,“特殊”也就变成了“普遍”。只见生产关系一再变革,越来越“大”,越来越“公”;不见生产力有飞跃的发展,甚至出现生产停滞、倒退的趋势。林彪、“四人帮”则更变本加厉,大搞“穷过渡”。结果是越过渡越穷,越穷越过渡。如此恶性循环,使国民经济遭到了极大的灾难。
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就是指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而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理论却是主张有所例外。在这种“例外”的情况即“一定条件”下,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力。这样一来,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便从根本上被颠倒了过来。人们不是从我们现存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去鉴别作为生产关系的经济形式是否合理,而是从观念上的“公”与“大”来看待某种经济关系形式的应否存在。这种观点,即使在粉碎了“四人帮”之后的现在也依然有其深厚的社会影响。当我们按照客观实际情况,即按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生产力的实际发展状况,把那种基于强迫或某种压力而建立起来的、“超越”现有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不适合和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加以调整,就被一些人认为是“离经叛道”,他们惊呼“倒退了”、“变修了”、“复辟了”,形成了一股阻力。在他们看来,生产力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尽管“超越”,却是可以
“决定”生产力并使之和生产关系相适合的。他们完全忘记了或者根本不知道马克思主义的这样一个道理: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成熟以前,是不会出现的,如果出现了,也难于持久地存在下去。
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力的理论,按说是应该局限在有限范围以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被理解为没有任何条件限制。这并不是偶然的。因为首先,“一定条件”这个概念可以随意解释。可以说这样就是“一定条件”,也可以说那样就是“一定条件”。实际上只要人们要求生产力有所发展,就形成了这种“一定条件”,这样就有理由要求把生产关系“拔高”。因为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希望生产力有大的发展、快的发展,于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说是具有“一定条件”。这样,“一定条件”实际上就成了“无条件”了。这个理论再同那个“继续革命”的理论联系起来,我们天天都处于“一定条件”之下就完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因为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领域的“继续革命”要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那么,“四人帮”宣扬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革命始终都起决定作用”的谬论,不过是“一定条件”的自然延伸罢了。
一些同志认为,这一理论只是被林彪、“四人帮”歪曲了,但理论本身还是正确的。只要把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局限在“一定条件”下,并对“一定条件”给以确定的含义,这个理论的正确性是可以在实践中找到证明的。比如我国建国初期经过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后,以及在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在生产关系方面进行的若干调整,都使生产力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等等。他们认为,这些事实就证明了生产关系可以决定生产力。然而,实践究竟证明了什么呢?与其说是证明了生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起了决定作用,倒不如说突出地证明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因为生产关系的变革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这是极为明显的事实。如果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制度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干嘛要打上22年的仗,牺牲这么多的人去推翻它?粉碎“四人帮”以后对于生产关系所作的一系列调整,恰恰因为是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的,所以能够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我们在这里并没有丝毫贬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的意思。不过反作用无论多大,都不等于“决定作用”。过小的衣服会束缚孩子的正常发育,然而孩子的成长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会取决于衣服的大小。当然,这个例子也许并不那么恰当,但道理是一样的。有些同志把生产关系可以加速、延缓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和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决定作用混为一谈。仿佛一定的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一定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是这一“决定作用”的表现。这样一来,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就完全“平起平坐”、“相互决定”了。这究竟是历史的一元论还是历史的二元论呢?还有些同志以因果联系来说明“决定作用”。其实,我们分析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发现过程中存在着广泛而复杂的因果联系。但是,并不是任何一种因果联系都可以被当作是本原和派生之间的决定关系。如果从事物发展过程中一系列长长的因果链条中任意摘取一环,断言这就是某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决定作用,那么,这种看法的理论后果将导向何处是可以想见的。
过去我们的理论工作受着过多的条条框框的限制,对于有些理论问题明明知道和现实对不上号,也只能绞尽脑汁想办法给以合理的解释。今天在四化建设的道路上,实践提出了许多问题,需要我们重新考虑,我们还不该克服本本主义,看一看实践这个广阔的天地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