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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审判 写在特别法庭开庭之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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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8
第4版()
专栏:

历史的审判
写在特别法庭开庭之前
本报记者 纪希晨
举世注视着北京,注视着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这一重大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特别法庭即将开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将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开庭审判之前,记者访问了特别法庭。威严、肃穆的特别法庭上,正中悬挂着国徽。国徽下是审判席。审判席前是设有铁栏的被告席。被告江青等罪大恶极的10个主犯,同已死的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利用他们窃取的地位和权力,施展种种阴谋诡计,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给我们的党,给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给我们的军队和人民,制造了深重的灾难。
特别法庭将分两庭进行审判。第一审判庭,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第二审判庭,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审判的部分实况,中央电视台将通过卫星转播全世界。
人民久久盼望这一天!
记得,1976年10月,在庆祝粉碎“四人帮”的大喜日子里,千万封揭发“四人帮”罪行的群众来信,从全国各地雪片般向编辑部飞来,发出共同的愤怒呼声:“把‘四人帮’交人民审判!”
在长江岸边,武汉市一位受害者的家属,手捧烈士遗物,要求惩罚法西斯杀人凶手。
一位参加1927年黄麻起义、为人民负伤致残的红军老战士,看到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人民江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沉痛地说:林彪、“四人帮”欠下人民的血债,一定要清,一定要算!
大别山区红安县的干部群众,再三叮嘱记者,向党中央转告他们的心愿:公审江青,我们要在电视上看一看!
人民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参加旁听特别法庭审判的几百名代表,都已汇聚北京。他们之中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代表,有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各民族和解放军的代表,有受害者和家属代表。旁听代表实行轮换,以便更多的人看到审判。他们不仅要亲眼看到对被告罪犯的审判,而且要向全国和全世界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教育人民,吸取教训,使子孙万代不再遭受这样的苦难。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犯罪必须受到惩办。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是林彪、江青等罪犯,诬陷迫害刘少奇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夺去我们身经百战的将军和元帅;就是他们,使广大革命干部丧失了工作条件,误害了我们整个青年一代;也就是他们,使我国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使我们的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文化艺术到社会风尚,都倒退了好多年。在这伙反革命阴谋家、野心家及其帮派的煽动和指挥下,真是冤狱遍全国,灾难铺大地呵!
请想一想,算一算吧!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猖獗的年代里,有多少革命干部被迫害致死,有多少教师、科学家横遭拷打摧残,有多少学校遭到了破坏,有多少工厂停止了生产,有多少村庄荒芜了田野,有多少工人、农民受到迫害……。
一件件冤假错案,一笔笔深仇血债,人民全都记在心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1967年,当阴风恶浪遮蔽祖国大地的时候,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陈毅同志,曾用这个千年古训,警告那些行凶作恶的家伙。有人把它贴在《人民日报》对面的王府井大街上,昭示往来群众。
在审判的日子里,我们深切怀念亿万受害者,怀念那些同封建法西斯英勇斗争的英雄们。他们用生命捍卫正义,用鲜血书写檄文,用真理燃亮人们的心灵。张志新、史云峰,遇罗克、郭维彬、石仁祥……在历史的丰碑上,还镌刻着沈阳民航管理局共青团员张开元的名字。这位受尽种种酷刑的战士,在牺牲前,用手铐在监狱墙壁上写下“打倒林彪”四个大字!
历史是见证,人民是法官。这次审判,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变迁。历史的实践,已经对林彪、江青一伙的罪行,作出了宣判。
参加法庭审判的难道只是一些法官吗?不,经历过十年浩劫的全国各族人民,是历史的见证人,也是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收到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以后,已于10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江青等10名被告,并且告知他们有辩护权,可以委托辩护人。这篇长达两万多字的起诉书,列举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4大罪状、48条罪行。根据起诉书材料统计,被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直接诬陷迫害的党政军领导干部425人,受迫害人数727,420人,被迫害死亡的34,274人。这些怵目惊心的数字,是教育人民的警钟,是对敌人罪行的揭露和控诉!
林彪、江青一伙的罪行铁证如山。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特别检察厅掌握的原始书证材料和原始物证,如档案、日记、笔记、讲话记录、录音,就有七百多件。参加审理这一反革命集团案的人员,怀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坚强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日夜辛勤工作,收集甄别每一证物证言,做到不论现在和将来,都经得起检验。
出庭的检察员告诉记者,这次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只审判他们的反革命罪行,不涉及党的工作错误,不涉及路线错误。反革命罪行是敌我问题,工作错误是人民内部问题。严格划清犯罪和犯错误的界限,是这次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只能是人民的愿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度被视为逆端。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才有可能审判曾窃取党政军重要职务的江青、张春桥、王洪文、黄永胜等主犯,将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这次历史性的审判,将向全世界宣告: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军队,是经得起险风恶浪的考验的,是不可战胜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虽曾猖狂一时,但终究逃不出人民的法网,逃不脱历史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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