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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纪委在县委支持下 认真查处县领导机关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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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9
第3版()
专栏:

上犹县纪委在县委支持下
认真查处县领导机关的不正之风
新华社南昌11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高长任、华桂勤报道:中共江西上犹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委支持下,对于县领导机关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严肃、认真地进行检查、处理,推动县级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去年以来,他们抓住县级领导机关存在的较有影响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处理。如在县招待所对吃喝风进行了检查,发现少数几个县级领导干部常在县招待所用公款请客。去年上半年,仅县委、县革委会两家便开支招待费一千九百多元。他们认真检查之后,于去年7月向县委写出了检查报告并提出改正办法。县委同意他们的意见,并作出决定:今后凡来客人,一律按规定伙食标准接待,招待所不另补贴;县委领导成员一般不陪客,如需陪客,个人按标准交足伙食费。今年以来,利用招待所搞吃喝的不正之风已有明显改正。过去县委、县革委会机关的车辆使用、管理较乱,领导干部私事用车和家属用车不少,造成很大浪费。县纪委通过调查,在今年6月提出了改变这一状况的意见,得到县委的支持,很快由县委和县革委会办公室制订出关于机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八条规定。县委领导同志带头遵守这些规定,为国家节约了开支。据今年7月至9月份统计,县级机关6部汽车平均每月开支费用比上半年减少三分之一。
上犹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少数县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坚持原则,进行检查。县革委会有一名党员副主任,去年以来利用工作之便,先后以较低价格购买木材23立方米,并动用公家的汽车运输,只交少量汽油费,县纪委听到群众反映后进行了检查。县委根据县纪委的报告,对这件事作了处理,除责成这个副主任作出检讨外,并要他按国家规定补交木材差价和运输费。
中共上犹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检查县领导机关和少数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阻力。为了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他们以身作则,不做违反《准则》的事,严格遵守向县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取得领导的支持;在有关问题的调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准确无误。因此,他们能冲破阻力,使检查工作越做越好,得到群众和上级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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