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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规 刹住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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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19
第3版()
专栏:来信

制定法规 刹住歪风编辑同志: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十年给我们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其恶果之一,就是一些握有实权的部门和人员雁过拔毛,公开受贿,挖社会主义墙脚,侵占国家财物。粉碎“四人帮”以后,这种恶劣风气不能说一点没有改变,但是改变不大,问题仍然相当普遍和严重。比如你要建房住房,用水用电,就医住院,运输商品、销售产品,购置设备等等,都要请客送礼,否则就会受到各种刁难,叫你什么事也办不成。那些乘机敲诈勒索者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这是纳点“明白钱”、“辛苦钱”、“跑腿钱”。人们气愤地说:“公章碗口大,不如熟人一句话”,“上级机关硬(指中央政策),不如财礼送”。人民群众对这种歪风邪气已经深恶痛绝。
然而,我们有些身为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对此却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对这样的干部,群众说他们“不是看不清,而是自己不干净”。这是有道理的。
这种歪风盛行,一害了国家,二腐蚀了干部,三苦了人民,实属祸国殃民之风。此风不刹,还谈什么四化。现在,到了大刹不正之风的时候了!
要刹住这种不正之风,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要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中,在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广泛地开展对不正之风的讨论、揭发、批评,造成一种声势,让歪风邪气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二、从领导干部做起,自己不搞这类不正之风,也不许下属搞。一经发现问题,就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怜悯,决不手软,不搞“下不为例”之类。
三、教育群众反对、抵制一切歪风邪气,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凡耳闻目睹有人搞不正之风,就要积极揭发批评;凡遇到对自己敲诈勒索者,要坚决抵制,宁肯办不成事,也不让他们得逞。
四、制定法规,对敲诈勒索者要绳之以法,不能让那些损害国家利益以肥私的人找任何借口逍遥法外。
姜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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