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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纸刊登批评信件的一点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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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0
第4版()
专栏:大家谈

对报纸刊登批评信件的一点看法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人民日报》和各地方报纸普遍开辟了《读者来信》专栏,发表了大量的批评、建议和讨论问题的读者来信,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但是,社会上对于报纸刊登批评性的信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反对,认为暴露了阴暗面,是给社会主义抹黑,不利于安定团结;一种是称赞,认为这才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惩戒陈腐丑恶的旧俗弊端,促进党的事业和四化建设的发展。我是拥护后者的。
我们的报纸是人民的报纸,人民群众有权利通过报纸发表自己的意见,表彰好的,批评坏的,指出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或工作人员工作中的成绩和失误。报社应该相信,大多数读者是会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如实地反映情况,进行批评建议的。至于在大量的读者来信中出现个别失实信件,并不奇怪,也无须害怕。我们党历来提倡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允许对错误的批评进行反批评。如果有什么人不负责任或别有用心地捏造事实胡乱批评,社会自有公论,一经揭露事实真相,只能自食其果,而对被批评者有益无损。
有人说,刊登读者来信,使党报变成了“自由论坛”,影响党报威信。其实这是不必要的顾虑。如实地开展批评和反批评,才正是党报实事求是的表现,于威信无妨,何忌之有?事实上,报纸要做到绝对不刊登失实或有出入的稿件,是不可能的事情。无论是记者还是读者,不是全能全智的,不可能每篇稿件都百分之百的准确,报社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和时间去逐稿调查核对,只能靠广大人民共同关心和监督。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报社编辑同志可以不负责任。编辑同志应该认真负责地分析鉴别稿件,努力核对事实。但是,如果一时不可能查清实情,只要认为必要,就可以发表,以求广大群众鉴别真伪。这样,还可促进批评者更慎重地发表批评意见。
陕西商南县委办公室
张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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