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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官僚主义何罪之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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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6
第3版()
专栏:来信

批评官僚主义何罪之有?编辑同志:
我是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广播站的编采人员。今年11月4日在没有本地来稿的情况下,我从《人民日报》、《北京日报》、《解放军报》分别剪裁下我认为对本区有一定指导性、针对性的3篇文章:一是《为什么要废止干部终身制》;二是《动辄训人整人是官僚主义的恶劣表现》;三是一月国际时事综述。不料,中午在全区联播节目播出后,却招致了一场大祸。
下午一上班,广播事业管理科副科长便将这3篇剪报搜去,接着便宣布停止我的工作,不用我编播。理由是“报纸上那么多文章为什么不发别的,偏要选反官僚主义与废止干部终身制的稿子”,“是有针对性的,抱有一定的个人目的”。(注:这位副科长是今年8月新提拔的)我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区委主管领导,这位领导同志不但肯定了这位副科长的决定,而且狠狠地批评我的“错误”,说我叫他们领导没法工作。于是,我成了一个被剥夺了工作权利的“罪人”,原来比较接近的同志在公开场合见面都不敢说话了。看样子事情远没有罢休,还要整下去。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向谁讲理去呢?在诉告无门的情况下,我向你们写信呼救:为我这样的新闻战线的无名小卒伸张正义。
批评官僚主义何罪之有?
基层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应不应该有点保障?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广播站编播组
李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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