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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歪风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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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6
第3版()
专栏:

对刹住歪风的几点建议编辑同志:
最近报刊上开展对不正之风的批评,大得人心,读后使人看到祖国光明,大有希望。
但是在实际上对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的处理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而是因人而异,而且处理的偏轻,越是上级越轻;有些只说严肃处理,却听不到下文,引不起多大震动,教育作用不够大。
说一概轻,也不对。有的是上轻下重;有的是此轻彼重;有的只削枝掐叶(省力),不挖根折干(费劲),甚至是挖不动折不了。
一个列车员,私带一名旅客乘车,要开除公职。一位副局长,私带三个儿子乘车,照样当官。更使人惊奇的是:严惩这个列车员的,恰恰是这位副局长,这就令人啼笑皆非了!
记得解放初期,同样错误,处理党员比群众严;处理干部比一般党员严。那才令人信服。
因此我建议:
一、中央、人大常委会制定一个纠正不正之风的奖惩条例。各地区各部门,可定出细节补充办法。
二、奖惩要侧重经济办法,少用行政命令。什么严重警告、记过,不如扣罚十天半月工资有效(正当的退赔,不是惩罚)。
三、明文规定,凡揭发者,按该事件对国家收益的百分比奖给个人。没有明显经济收益的,也按其性质程度给予物质奖。
四、建立专门机构处理这类案件。
凡相当于县一级的单位,都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群众团体配合成立专职机构,订出具体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公布于众。规章办法中要明文规定给群众揭发以方便和保护。
读者 月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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