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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业部作出规定抵制歪风邪气 不得私分和贱卖“试用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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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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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轻工业部作出规定抵制歪风邪气
不得私分和贱卖“试用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轻工业部最近作出规定,轻工业部所属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以“试用”为名,直接或间接地为私人向地方和企业无偿索要或低价购买新产品,同时要求各地轻工业部门和企业,今后不要再向部机关和个人赠送或贱卖“试用品”。
轻工业部在最近发出的关于严格控制报送试用产品、样品和展品的通知中规定,凡是需要送轻工业部检验、鉴定、宣传的样品,都要按照规定报送,不符合规定报送的,一律不得接受;对新产品的试用要严格控制,要对试用的对象、数量、时间和目的提出明确要求,不得以“试用”为名,无偿或低价享用新产品。
通知还规定,对于参加展览、评比的产品必须严格管理。展览和评比结束后,展品或样品原则上退回原单位或交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私分或长期占用。通知还强调,不许用开会名义私分产品。今后轻工业部和部所属各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都不得无偿分享或贱卖轻工业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要坚决抵制并揭发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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