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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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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7
第3版()
专栏:

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四川省科委调研室
我国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是50年代学苏联的一套。从60年代初期开始,苏联进行了改革,而我们还在沿用。这种体制主要的弊病是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科研,上面集权过多,统得过死。“计划上面下,人员上面派,经费上面拨,物资上面分”,基本上剥夺了科研单位的自主权。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很大压抑。
去年以来,四川省科研体制的改革,重点放在扩大科研单位的自主权上。允许科研单位在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权结合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和条件,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承揽外单位委托的科研试验、试制、技术加工等任务。并通过科研成果的有偿转让,出售小试、中试产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等手段,组织经济收入。科研单位组织的经济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支配,作为国家财政拨款之外的一种补充。国家对科研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科研单位自己组织的净收入和核定预算支出的年终余额,主要用于自拟研究课题的开支,购置和更新仪器设备,科技人员的业务培训;一部分用于改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少量的用于对科研职工实行物质奖励。科研单位加强经济核算,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其它必要的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定科研任务、定人员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费收支计划。科研单位有权与生产单位直接挂钩,有权取得一部分除国家拨款以外的经济收入,用以武装自己和为职工谋福利,使科研劳动与每个职工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
科研单位扩大自主权是改革科研管理体制的第一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必须继续发展。我们认为,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单位逐步向企业化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这样,可以使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方针在科研单位落实,扫除科研单位衙门化的弊病,逐步成为具有活力的国民经济细胞和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使科技事业更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单位实行企业化的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以保持独立的科研机构,单独经营核算,实行企业化;相当一部分专业科研机构可以与同行业的专业设计机构、生产企业组成联合公司,科研所变成公司的技术发展部。还有一些科研机构,如农业方面的某些科研机构,可能在相当一个时间内,仍必须保持事业单位的性质。总之,科研单位实行企业化要从实际出发,分别不同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实现,不能“一刀切”。
从四川科研单位扩大自主权一年多的实践来看,当前要继续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一、认识问题。对科研单位扩大自主权有无必要,在认识上并不一致。一般是科技人员叫好,一些科研所的主管机关思想半通不通,对应该放给科研所的自主权,要放又不放,时放时不放;对科研所跨出行业,主动与生产单位挂钩,搞些科研和技术服务合同,总觉得不那么“合辙”;对科研所有权支配自己的经济收入,总不那么放心。这种思想状态,一方面反映了有些同志长期习惯于国家拿钱办科研,习惯于用行政的办法管科研,思想有点僵化,要走新的路子,一时转不过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对扩大科研单位的自主权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以为只是权宜之计。应当看到,从现有的框框中是找不出多少办法来的。要相信科研所会运用好自主权。
二、要给科研单位一定的人事权。研究所应有权择优录用符合本所专业方向的专业科技人员,有权聘请所外专家、学者到所参加短期工作或担任学术顾问,有权根据需要招用临时工。对上级分配来的人员,不符合需要的,可以不接收;对现有人员中不适合在本所工作的,可以向上级申请调出。研究所有权决定研究室主任一级的中层干部的任免,逐步过渡到所、室两级领导干部由本所职工实行民主选举。
三、科研单位直接同生产单位挂钩,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这意味着科研单位拥有的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进入了商品市场,并参加了社会主义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科研单位必须拥有解决生产中科学技术关键问题的能力。这就给科研单位自身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如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改善经营管理,搞好内部核算,等等,逐步形成自己的优势。
四、提倡科研单位与工厂、学校、集体所有制生产单位及其他科研单位之间的协作。科研单位可以选择专业对口厂,经过协商,在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联合经营。工厂负责给研究所的中间试验提供条件,研究所负责为工厂提供科研成果、更新产品和技术改造,使工厂获得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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