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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积极扶持家庭副业 桃山林业局企业增利润职工增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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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1-29
第2版()
专栏: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积极扶持家庭副业
桃山林业局企业增利润职工增收入
本报讯 通讯员刘长生、杜玉亭报道:建局19年一直徘徊在亏损边缘的黑龙江省国营桃山林业局,落实党的经济政策,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扶植家庭副业,调动了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使林区经济很快活跃起来,去年利润猛增到55.2万元,今年前9个月实现的利润比去年全年还多,职工收入也逐年增加。
去年以来,这个局针对林区经济越搞越死,很多人没事干,很多活又没人干,群众越过越穷的状况,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已先后发展了以青年为主体的木材综合利用厂、营林生产队21个,以职工家属为主体的农副业生产队20个,就业总人数达7,400人,今年以前毕业的知识青年全部就业。今年又专门办了一个伤残青年综合加工厂,使伤残青年也得到了妥善安置。去年集体经济总产值从1978年的46万元增长到335万元,今年前9个月的总产值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水平,木材综合利用率由1978年的48%提高到66%。
这个局还鼓励职工家属搞家庭副业,取消了不准个人养蜂、养母猪,养肥猪不准超过一头,不准个人的农副产品上市出售,不准集体单位的个人收入超过国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等规定;宣布只要不破坏森林资源,不搞剥削,一切正当的家庭副业生产都给予支持和保护。现在,个人养(畜、禽、蜂)、采(药材、木耳、蘑菇、山野菜)等业都有了发展,活跃了经济,支援了国家建设,又增加了个人收入。
桃山林业局对所属林场(所、队)改用经济手段,实行财务包干,超收节支分成。生产单位完成任务后,超收节支部分自留80%,其中的50%发给职工个人,另外的30%用于发展生产和集体福利事业。过去,林场没有财务自主权,买张窗户纸都要到局里去批。现在,林场有了财务自主权,用自己的所得,建起了浴池、俱乐部和职工住房。两年来,山上山下共建职工宿舍2.5万平方米,80%以上职工缺房的问题得到解决。
编后
国有林区兴办集体经济,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有利于把林区经济搞活;又是安置林区知识青年就业的一个途径。这种做法应该提倡。
林区集体经济应该从加速林区建设出发,主要从事更新造林,抚育改造天然次生林,利用采伐、加工的剩余物开展综合利用,发展禽、畜、兽等养殖业和蔬菜、瓜、豆、粮、药材等种植业,以及建筑、运输和各种服务项目,实行林、农、牧、工、副业综合经营,以补充林区国营企业的不足,繁荣林区经济,改善群众生活。
目前,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林区集体经济组织单纯为了赚钱,存在着乱砍滥伐林木,把大材化小材等浪费和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领导,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严禁乱砍滥伐;同时要象桃山林业局那样,帮助集体经济改善经营管理,开辟正当的生产门路,积极引导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对待这个问题,既不能象过去那样,把群众限制得很死,也不能发现问题以后,任其放任自流。只要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林区的集体经济就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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