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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订出高寒山区教育工作者嘉奖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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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2
第3版()
专栏:

叙永县订出高寒山区教育工作者嘉奖条例
本报讯 据《四川日报》报道:四川省叙永县文教局今年制订了《高寒山区教育工作者嘉奖条例》,鼓励教师为办好高寒山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高寒山区教育工作者嘉奖条例》规定:凡高寒山区的在职教育工作者,每人颁发《光荣证》一件;每人每年比其他地区多发两个月的烤火费;外县籍教师在山区安家后,每年回原籍探望父母,可报销车、船、住宿费一次,探亲时间在寒暑假安排;在高寒山区工作5年以上的,每年可领取生活补助费10至20元;从今年秋季起,凡分配在高寒山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律不计试用期,从到职之月起即行定级、领取工资;县内新调往山区工作的,由县文教局召开欢送会或座谈会,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这一条例,今年9月已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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