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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原料产地社队以经济利益 避免农村盲目发展加工工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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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4
第2版()
专栏:

给原料产地社队以经济利益
避免农村盲目发展加工工业
最近,我们到四川调查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收购情况,看到有些社队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缺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需要引起重视。
四川金堂县淮口区和城厢区各有一个国营油厂,技术设备比较先进,出油率高,产品质量好,分别为附近的公社加工菜籽油。由于加工能力大,原料不足,经常“吃不饱”。今年初,省里决定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国家和社队联营。但这两个油厂所在地的区委和公社党委,又在这两个油厂周围新建了9个小油厂,由于技术差,又缺少精炼设备,这些小厂的出油率都比大厂低,而且质量差、杂质多。这样,不仅大厂原料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许多新办的小油厂也处于半饥半饱状态。在茶叶加工方面,也存在着小厂与大厂争原料的问题。
据我们了解,类似四川的情况,在其他一些省市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我们认为,宜于由社队企业加工的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逐步地实行就地加工,是合理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农副产品加工厂大都集中在大中城市或县城,现有加工能力因原料不足而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社队企业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社会需要,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不能搞无米之炊,不能搞生产能力过剩的加工企业,特别是不要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如果不注意合理布局,不搞综合平衡,不讲求经济效果,到头来,小厂也是存在不下去的。
为了避免盲目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搞好合理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原料产区社队的经济利益。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实行国社联营,加工利润返还或产品分成的办法,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它既能发挥原有国营加工企业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挖掘加工潜力,提高产品质量,又能兼顾原料产区社队的经济利益,有利于社队集中力量发展农副产品生产,较好地解决了社队企业与国营大厂互争原料,重复建厂的问题。 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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