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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生产,后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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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4
第5版()
专栏:

评“先生产,后生活”
吴振坤
“先生产,后生活”这个口号,是60年代初在一次会战中提出来的。在当时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为激励群众发扬革命精神,战胜困难,这个口号确实起过积极作用。鉴于这种历史情况,尽管这个口号不大科学,人们对它并没有加以非议。后来,这个口号却被当作一条基本经验大加宣传,到处套用,成为处理生产和生活关系的一个指导方针。
去年讨论生产目的以来,为了总结经济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些文章和发言对这个口号本身和套用这个口号所带来的后果,作了一些分析和评论,认为不能把它作为经济建设方针。对于这些评论,有些同志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这个口号是他们那个部门经济工作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和“正确原则”。这就需要进一步把问题讨论清楚。
一、“先生产,后生活”不符合马克思关于生产和消费关系的原理。
主张“先生产,后生活”的同志认为,这个口号完全符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生产和消费关系的论述。我认为,如果不是片面地而是全面地理解马克思的论述,就不可能从中找到“先生产,后生活”的理论根据。
马克思在《导言》中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生产和消费的对立统一关系,以及在这一关系中生产占支配地位的原理。
首先,生产和消费具有直接同一性。生产直接也是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生产直接也是消费,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同时就是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消费过程。这叫做生产的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消费过程,同时也是劳动力自身的再生产,这叫做消费的生产。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生产和消费是直接结合在一起的,根本不是先后关系。
其次,生产和消费互为媒介、互相依存。生产媒介着消费,就是生产为消费提供对象,使消费成为可能。消费媒介着生产,就是消费为产品创造消费者(主体),使产品得到最后完成。马克思的这些分析表明,生产和消费也不是一种先后关系,而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正如马克思强调指出的:“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
再次,生产和消费互相创造出对方。消费从两方面生产着生产:一是只有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二是消费创造生产重新进行的起点。生产则从三个方面生产着消费:一是生产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使消费得以进行;二是生产创造消费的方式;三是生产创造消费的动力。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生产和消费也没有先后之分。
可见,从马克思的上述分析中是找不出“先生产,后生活”的理论根据来的。有的同志可能会问:马克思不是说过“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这样的话吗?这不就是“先生产,后生活”吗?他们甚至以这句话为根据进一步解释说:“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生产和消费两个要素中,抓住了生产这个起点,把它作为支配地位的要素,就带动了群众生活的改善,使整个过程不断地提高到新的水平。”可是,多年来,我们搞了“先生产,后生活”,可谓抓住了生产这个起点,但并没有“带动”群众生活的相应改善。
那末,“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是否就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意思呢?回答只能是否定的。这里说的生产是起点,是就再生产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顺序来讲的
(即使这种顺序,也仅仅是生产过程的先后顺序,不能成为人们先抓什么后抓什么的顺序)。但是,社会生产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再生产过程。从不断往复的再生产过程来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是绝对的起点和绝对的终点,它们是互为先后的。而且,马克思紧接着又指出:“消费,作为必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所以,如果说生产在先的话,那末,劳动者的消费本身也是这“先”中的一个内在要素或一部分,因为没有劳动力的再生产,生产就根本无法进行。因此可以说,生产从来也不是独立在先,孤立在先。
总之,我们通读马克思在《导言》中关于生产和消费关系的全部论述,不仅不能说明“先生产,后生活”的正确性,恰恰相反,只能说明这个口号的片面性。
二、不能把“先生产,后生活”混同于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
主张“先生产,后生活”的同志一再说明,这个口号是根据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提出来的,是这个方针的具体体现。在他们看来,否定“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就是否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其实,“先生产,后生活”和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根本不是一个意思。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处理生产和生活关系的正确方针。这个方针的含义,主要有三:一是发展生产是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离开这个物质基础,改善人民生活就无从谈起;二是人民生活只能随生产的发展逐步改善,改善的幅度不能超过生产发展所提供的条件,不能把生产的东西分光吃光;三是发展生产是手段,改善人民生活是目的,发展生产必须为这个目的服务,离开这个目的,发展生产就失去了意义。可见,这个方针把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反映了生产和生活、生产手段和生产目的的辩证统一关系。
我们党对处理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关系,历来是强调要统筹兼顾,同时安排。周总理早在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能不是互相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目的,就在于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为了充分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又必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从任何一方面把这两件事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这里把生产和生活的相互关系讲得十分透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叶剑英同志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的讲话中再次重申:“一定要把加快经济发展同逐步提高几亿人民的生活水平很好地结合起来。”这是强调生产和生活是辩证统一关系,而不是先后关系。
“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与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的要求是相悖的。去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曾指出,“这个口号把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机械地割裂开了,容易产生种种误解。按照这个口号,似乎有一段时间可以只抓生产,不抓生活,或者误解是‘先’为重,‘后’为轻,即‘重生产,轻生活’。”我认为,这个分析是正确的。生产和生活本来是辩证统一关系,把它人为地分为“先”和“后”,这不是“机械地割裂”吗?这先后之间的时间究竟是多长呢?是半年一年呢?还是三年五年,甚至更长呢?按“后生活”的“原则”,那就无论后到多久,都是可以讲得通的。但是,生活总是在后,生活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其结果只能是脱离群众。又由于这个口号片面强调“先生产”,模糊了发展生产的目的性,发生“重生产,轻生活”的现象实难避免。经济生活中长期存在的只要“骨头”不要“肉”的事实,就是有力的证明。
上述这些表明,“先生产,后生活”这个口号,根本不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的具体体现,决不能把二者混同起来。
三、套用“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带来严重后果。
“先生产,后生活”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由于把它作为经济建设的方针而到处套用,在实践中也带来了极为有害的后果。有些同志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问道:当前人民生活中的许多问题,是林彪、“四人帮”造成的,还是“先生产,后生活”造成的,或是套用“先生产,后生活”造成的?老实说,多年积累下来的人民生活方面的欠账,不仅仅是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造成的,与我们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包括套用“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也有很大关系。不敢正视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不愿承认套用这个口号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把经济中的一切问题都推到林彪、“四人帮”的身上,那不是革命者应取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长期以来,我们安排国民经济计划,不是从人民的消费需要出发,而是从若干种主要产品特别是重工业产品的增长指标出发。事实上是以钢为中心,从重工业出发,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这就把生产生产资料的重工业部门放在先,而把与人民生活直接有关的生产消费资料的农业和轻工业部门放在后。而且,在以往的几个五年计划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指标,结果是重工业生产安排满满的,造成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改善。难道这不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指导思想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恶果吗?
在处理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的关系上,多年来重视前者,忽视后者,结果造成“骨头”和“肉”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在城市里偏重于建设工厂,很少建设医院、学校、住宅、公共交通等等,商业服务网点更是有减无增,使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问题堆积如山。在一项工程的建设上,往往是工厂已经建成投产了,职工的住宅和其他生活福利设施却长期无人过问。这些人所共知的事实,难道与“先生产,后生活”的指导思想没有关系吗?
四、坚持“先生产,后生活”不利于贯彻经济调整的方针。
就当前来说,坚持“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对于贯彻国民经济的调整方针是极为不利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国民经济虽然开始朝着协调的方向发展,但调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个方面的比例失调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能不能按照“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进行调整呢?绝对不能。因为“先生产,后生活”正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今天如果继续按照“先生产,后生活”这样一个错误的指导思想去搞调整,只会加剧而不会解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比例失调。
主张“先生产,后生活”的同志提出,现在是对生产抓得多了,冲击了生活;还是生产的东西少了,影响了生活?他们的答案是后一种情况而不是前一种情况。在他们看来,生产总是愈多愈好,生产得越多,对改善人民生活愈有利。我认为,不能笼统地讲,而要结合实际作具体分析。要发展生产,这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在于:第一,要发展什么样的生产,生产要服从什么目的?第二,发展生产要不要按比例,要不要量力而行?现在的问题是基本建设战线过长,钢铁和机械等重工业生产过多,经济效果很差。如果继续盲目地扩大基本建设,大力发展钢铁、机械等部门的生产,势必加剧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对经济建设的破坏更大,使人民生活的改善更加困难。因此,这样的生产和建设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坚决压缩。
我们处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相互关系、调整经济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什么呢?陈云同志讲过一段很重要的话。他说:我国人口有九亿多,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农村,必须使他们有吃有穿,而且一年比一年生活得好。在这个基础上,来安排我们国家建设和经济生活。农民是个大头,把这个大头安排好了,中国的大局就定了。陈云同志这段话的主要精神,就是要求真正按照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办事。这是我们处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相互关系、调整经济的根本指导思想。
改善人民生活只能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量力而行。经济调整的重要要求,是要调整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逐步解决多年遗留下来的人民生活方面的欠账,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这几年党和政府已经作了极大的努力,城乡大多数居民收入有了增长。今后还将根据财力、物力的可能,努力使人民生活继续有所改善。但是,要看到我们正处在经济调整时期,国家的财力物力是有限的,困难还很多,各方面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只能逐步解决。
总之,套用“先生产,后生活”的口号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两条最值得记取:一是不能单纯地用口号领导经济,因为经济生活是复杂的,即使是正确的口号,也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任何口号都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有它的局限性,更不能把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完成一定任务或克服一定困难而提出的口号,变为普遍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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