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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补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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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9
第1版()
专栏:

  重要补正
昨日本报第一版“人民信箱”第二条的“人民日报编辑部按”中,第三行“决不应当采取收回的办法”、第八行“固然不应当收回”、第九行“而不应当收回”等三句中的“收回”下面,均应加“报纸”二字。特此补正。
本报编辑部
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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