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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卫生局制订办法 贫苦市民免费医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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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9
第3版()
专栏:

  市公共卫生局制订办法
贫苦市民免费医疗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公共卫生局为使无力付费的患病市民得到医疗机会,特制订免费医疗实施办法,已分别通知有关单位实行。该项办法分门诊免费和住院免费两种。请求免费手续为:住院须向居住地区政府,门诊须向居住地派出所取得确实贫苦证明(郊区取得区政府或乡公所之证明均可),并携带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单位申请。工人请求免费门诊得由各区区工会办事处介绍(申请免费住院手续同普通市民)。急症患者,可以尽先治疗,后补手续。门诊免费由市立各医院各卫生所,公共卫生局巡回医疗队,协和医院,妇婴医院,道济医院,中央人民医院,北大医院,儿童医院,法国医院,同仁医院,回民医院,什方院保健院,工人医院,各区工人诊疗所,医药合作社等共四十四个单位担任。全市每日门诊免费名额为九百七十六名,按各区情况适当分配。为使医疗单位工作负担平衡,一般的请求门诊免费,均须按照分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治疗,以免拥挤。住院免费由市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医院及传染病院、精神病防治院、及道济医院、协和医院、北大医院等九个单位担任,共计免费病床一七四张,不分区;传染病院只收容急性传染病人,精神病院只收容精神病人,其余各医院收容急救、意外伤害及急性病人。市民如有疑问,可到该管区公所(政府)询问。
(王健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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