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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行使自治权力,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 保护森林资源 加速发展林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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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8
第2版()
专栏:

楚雄彝族自治州行使自治权力,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
保护森林资源 加速发展林业
对全州坝区农民生活用煤实行煤价补贴;划给社员的自留山发给“林地使用证”,使用权稳定不变,但必须以林为主,在限定时间内不造林,集体有权收回;无荒山的坝区生产队可以向荒山多的生产队借山造林;从明年起,归生产队所有的荒山在限期内不按计划造林的,要征收“荒山费”。
据新华社昆明电 新华社记者石玉生、张立,新华社通讯员杨成彪报道: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行使自治权力,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加速发展林业。
楚雄彝族自治州有二百多万人口,60%多居住在坝区,每年烧柴消耗木材,使大部分坝子周围成了荒山秃岭。为了保护森林,今年7月,自治州党委和州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从州、县两级地方财政中,每年拨出60到70万元的机动资金,对全州坝区农民生活用煤实行煤价补贴。楚雄、南华、牟定、姚安、大姚5个县的19个坝区公社、镇首先试行,已建立27个煤炭销售点。据统计,目前19个坝区社镇共38万多农民、城镇居民、机关和厂矿干部职工已开始享受煤价补贴。明年还将对其余县的坝区实行煤价补贴。
楚雄彝族自治州有宜林荒山1,900万亩,山权多为集体所有。从去年起,全州逐步把一些荒山划给社员。州人民政府规定,凡是划给社员的自留山都由县人民政府发给“林地使用证”,使用权稳定不变,社员可以自种薪炭林木和经济林木等,可以搞林粮间作,也可以林牧兼顾,但必须以林为主。在限定时间内不造林的自留山,集体有权收回。此外,各级政府还给城镇所在地的机关、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划分部分荒山造林。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造林一万四千四百多亩。
针对一些山区社队山多无力造林,而一些坝区社队又无山造林的情况,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定无荒山的坝区生产队可以向荒山多的生产队借山造林,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收益分成方法。
过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经常出现无林地区的社队四出高价买木材,或进入森林乱砍滥伐林木,而有林区又因缺粮而毁林开荒的情况。今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全州638个贫困落后的山区大队减免了公购粮,同时允许一些队在计划采伐指标内,拿出少量木材,由州林业局出面牵线,同一些缺木材地区换粮,粮木各自计价,运费各自负责,林业部门只负责搭桥。
楚雄彝族自治州共有14个国营林场。去年以来,不少林场采取“分权让利”的办法,使社员从中得到实惠,国有森林资源也得到保护。
另外,今年7月,州人大常委会还做出决议,从明年起,归生产队所有的既不愿意入股又不愿意借出的荒山,在限期内不造林的,要征收“荒山费”。
由于采取了这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楚雄彝族自治州的荒山绿化工作进展很快,森林保护工作也效果显著。今年全自治州植树造林三十二万一千多亩,成活率达86% ,森林火灾比去年减少了64%,烧毁的面积也比去年减少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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