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迅速行动起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 北京提出十项措施控制物价 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开展物价大检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9
第1版()
专栏:

迅速行动起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
北京提出十项措施控制物价
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开展物价大检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北京市人民政府今天召开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物价的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地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会上提出了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10项要求和措施。其中包括:
——凡由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商品,都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牌价,现行零售价高于国家规定牌价的,要立即降下来。
——各单位都要将自己所经营的议价商品品种和1980年12月7日的价格,如实登记,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顿。
——蔬菜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上年的同期价格掌握,不许采用次菜卖高价或超牌价出售等非法手段变相涨价。凡是应该向商业部门交售的商品菜,农业生产单位一律不得私销、私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到社队自行采购。
——要立即发动群众,采取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物价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国家牌价的商品是否执行了国家牌价,是否有变相涨价的行为;议价商品的价格和范围。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所有单位都不得用抬高物价以及其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增加盈利,发放奖金,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