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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严处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的商店、个人 长春建立24个职工物价监督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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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9
第1版()
专栏:

鞍山严处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的商店、个人
长春建立24个职工物价监督站
据新华社沈阳12月8日电 鞍山市根据群众和人民代表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组成物价检查团,对一些擅自提价和变相涨价的商店进行了检查并作了严肃处理。
这次检查是在10月6日到11月20日进行的。被检查的有65个单位,商品有鱼、菜、豆制品,饮食、服装、鞋帽等品种。检查中发现这些单位普遍存在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的问题。如鞍山市果品公司青年综合商店从广东购进430块进口手表,以高出国营牌价50%以上的价格出售了237块,牟取非法利润。
目前鞍山市已对检查出来的违反物价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情节轻重作了严肃处理。其中在全市通报批评的有41个单位;采取经济制裁的有19个单位。有30个商店经理和营业员受到停发奖金或罚款的处分。
最近,鞍山市人民政府已制定了《鞍山市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全市4个区31个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义务物价检查领导小组。
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报道:为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物价的监督作用,最近长春市总工会在全市建立了24个职工物价监督站,执行物价检查监督任务。职工物价监督站,分别由各片较大的企事业单位选派职工担任物价监督员。市总工会和市物价委员会联合向职工物价监督员签发证件。物价监督员持证对指定区域内的一切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和集市贸易价格以及商店经营作风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随时反映群众对物价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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