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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 56个城市试行提取建设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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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09
第1版()
专栏:

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
56个城市试行提取建设资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目前我国有五十多个城市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5%作为资金的办法,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
这种提取城市建设资金的办法,是1978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上讨论决定,经国务院批准试行的。当时确定,从1979年起,除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另有安排外,在所有省会和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对外开放的部分城市,共49个城市试行这个办法。1979年这些城市共提取城市建设资金8.3亿元。今年试行这种办法的城市扩大到56个,预计可提取资金8.4亿到8.5亿元。
有了这条固定的资金来源,城市建设部门就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本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为市政建设办不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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