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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纪委严处一起打击报复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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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0
第1版()
专栏:

黑龙江纪委严处一起打击报复案
鸡东县交通科长陈林仲、副科长高凤鸣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对抗上级党委指示,极力包庇陈林仲的原鸡东县委书记唐锡明受党内严重警告,调离领导岗位,县委副书记焦泽树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新华社哈尔滨12月9日电 中共黑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最近严肃处理了鸡东县交通科原党委书记、科长陈林仲压制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打击报复案件,对鸡东县委长期袒护包庇,拖延两年多顶着不办的少数领导人也给了党的纪律处分。
1977年5月,鸡东县交通监理站站长杨春才在县交通科一次会议上提出,不应用近千元公款购置呢料做工作服的意见,引起交通科党委书记、科长陈林仲的不满。1978年初,杨春才和交通科会计员艾正元向县委和上级领导机关多次揭发检举陈林仲贪占公款和许多违反财政纪律的严重错误,陈林仲更加怀恨在心。为了打击报复,追查逼问杨、艾两人检举他的错误事实经过,陈林仲伙同交通科副科长高凤鸣等人,给艾正元罗织10条莫须有的罪状,非法强行隔离反省,多次召开群众会议批斗。他们还成立所谓“专案组”,私设公堂,昼夜轮番刑讯逼供,对艾正元进行肉体折磨,又押往农村长达225天,不准和家属见面。陈林仲还多次派人抓杨春才,逼得杨春才不得不携带妻子、儿子上访。他们还威逼群众制造假证言诬陷杨春才,又操纵交通科党委做出了免去杨春才交通监理站站长职务的错误决定,报县委和牡丹江地区交通局同意后,另派了站长。
从1978年6月以来,黑龙江省委、牡丹江地委和中央信访检查团曾先后多次指示和催促县委抓紧处理这起侵犯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的案件。但鸡东县委中的少数领导人公然对抗上级党委的指示,极力袒护包庇陈林仲,蓄意把他的错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拖再拖,顶着不办。为了掩盖陈林仲和县委本身的错误,县委书记唐锡明、县委副书记焦泽树等人今年4月在修改给上级党委的报告中,还肆意篡改和歪曲事实真相,有意删掉陈林仲打击报复的严重情节,加进了一些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欺骗上级党委。
今年9月,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查明了真相,作出处理决定。陈林仲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检察机关正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参与打击报复的原交通科副科长高凤鸣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早已免去县委书记职务的唐锡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领导岗位;县委副书记焦泽树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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